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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发改委关于明确特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

市发改委关于明确特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

宜发改价调函〔2024〕16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宜昌市发改委2025年规范性文件、价费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 2025年6月11日规定,继续有效。

市住新局:

  你局《关于商请调整特级物业服务标准持续开展特级物业服务收费试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修订的服务等级标准。根据你局对特级物业服务试点小区的质效评估意见,试点小区物业服务总体基本符合《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特级)》,但部分服务质效有待进一步完善提升。为支持促进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委原则同意新修订的《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特级)》,建议你局尽快按程序公开发布实施。

  二、住宅前期特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保持稳定。对照《宜昌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特级)》,本着“合理补偿、公平公正、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原则,结合我委对前期试点小区物业服务成本调查结果,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业主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市城区住宅前期特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仍维持最高不超过2.1元/平方米不变。

  三、强化特级物业服务后续跟踪监管。住宅前期特级物业服务申报先由你局严格按限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定,审定合格后向我委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从严控制实施范围;会同我委共同加强特级物业服务质价情况跟踪监管,确保质价相符,提升广大业主的满意度;定期对特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特级物业服务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品质提升;对服务水平不达标、质价严重不符、业主满意度低的住宅小区,由你局即行取消特级资格,责令同步下调收费标准。

  特此函复。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