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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阜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阜阳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实施《阜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阜阳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7〕198号
税谱®提示:根据《 阜阳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2024年)》(2025-01-06规定,保留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根据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市地方海事局组织编制了《阜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阜阳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环水体〔2016〕179号)要求,现予以发布实施,确保我市及时完成相关年度建设任务。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阜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



为落实《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环水体〔2016〕179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水领办〔2017〕4号)和《阜阳市水污染防治2017年工作计划》,防止船舶违法排放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结合阜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接收、转运、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行。

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海事、港航管理部门对运输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部门对渔业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对农用自备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单位应向交通部门申请领取联单;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每接收一次同类污染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船次需接收多类船舶污染物,应当按每一类船舶污染物分别填写一份联单。

四、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污染物名称、数量等栏目,并加盖公章,交付船舶产生单位核实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留存备查。船舶应将污染物交付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船舶垃圾记录薄》或《油类记录薄》中。

五、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污染物名称、数量等栏目,载明接收地点,并加盖公章,将联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接收单位留存备查。

六、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应当如实填写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污染物名称、数量及处置方式等栏目,并加盖公章,将联单第一联留存,第二联交转运单位留存备查。

七、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验收发现船舶污染物的名称、数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处置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通知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八、联单保存期限为二年;环境保护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转运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九、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规定申领、填写联单的;

(二)未按规定运行联单的;

(三)未在规定的存档期限保管联单的;

(四)拒绝接受联单运行情况检查的。

十、名词解释

船舶污染物:系指船舶洗舱水、油污水、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系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

船舶污染物产生单位:系指在本市内河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运输船舶、渔业船舶、农用自备船。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系指取得设区的市港航管理部门、渔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并提供船舶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接收服务的单位。

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分水上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和陆上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水上污染物运输单位系指持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拥有船舶营业运输证运输船舶的航运企业。陆上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系指环境卫生服务性企业。

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分船舶洗舱水、油污水、生活污水和船舶垃圾处置单位。

联单: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格式。

闭环管理:相关单位联合对污染物从船舶产生到处置单位处置完毕全过程实施的无缝监管。

十一、联单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联单共分三部分,每部分两联。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船舶污染物转移联单


编号:

第一部分: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填写

产生单位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船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船舶经营人_______    电话   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名称 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 形态 __________

主要危险成分 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 _______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_______接收人_______ 接收时间_______

第二部分:船舶污染物转运单位填写

接收人单位者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电话   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名称 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 形态 __________

主要危险成分 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 _______运输人员_______ 运输时间_______

第三部分: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填写

运输单位须知:你必须核对以上栏目事项,当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有权拒绝接受。

船舶污染物运输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    电话   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名称 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

废物特性:__________ 形态 __________

主要危险成分 ___________禁忌与应急措施 ____________

船舶污染物处置单位 _______

接收人员_______ 接收时间_______

阜阳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


为做好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整合执法资源,建立统一协调、联动协作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根据《安徽省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考核规定(试行)》《阜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涉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的联合监管工作。

二、规范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个环节的管理,组织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实现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动及闭环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保护水体环境。

三、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环保、农委、城管等部门组成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领导组。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联合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

(一)环保部门负责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移、处置全过程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资质管理;督促运输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加快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联合环保、农业、城管部门对运输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展运输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负责调查处理运输船舶污染事故。

(三)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渔业船舶、农自用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单位的资质管理;督促渔业船舶、农自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加快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联合环保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城管部门对渔业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渔业船舶防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负责调查处理渔业船舶污染事故

(四)城管部门负责督促船舶污染物转运和处置单位加快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联合环保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对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通运输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开展联合执法。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执法要求,选派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行动,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各司其职。

五、联合执法成员单位对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联合执法领导组申请,牵头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专项联合执法;接到举报涉及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过程中重大隐患的,由执法领导组指派负有主要职能的部门牵头,组织并实施临时联合执法。

六、实施执法检查时,如发现超出本部门职能范围时,应及时与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部门在接到联合执法领导组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依法处理。

七、联合执法实行联合执法、分类处理原则,各职能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理。

八、市环保、交通运输、农业、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联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研究解决联合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九、环保部门应收集相关监管信息,对船舶污染物产生、接收、转运、处置单位进行信用评价。对遵纪守法、信用优良的单位给予表彰、推介、鼓励和政策扶持;对失信单位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于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并向社会公示。

十、相关监管单位应按照市政府发布的《阜阳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的规定,将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各环节监管有效衔接,通过闭环监管措施,实现无缝监管。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阜阳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7-12-18 有效范围: 安徽 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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