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
汴政办〔2013〕3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2024〕10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3〕3号
) 精神,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农业,依靠科技、提高效益,依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原则,把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作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有效途径、防灾减灾和保护生态的有力手段,强化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作业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防灾减灾提供气象科技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粮食安全保障和防灾减灾作业,开发空中云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方案和作业计划。加强对干旱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合作业,加大粮食主产区和关键农事季节等时期人工增雨(雪)作业力度,保障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实现减灾增产。针对各县区经济作物种植品种的不同,科学布设作业点,加大对冰雹的监测和联合防雹作业力度,提高防雹减灾效果。围绕改善我市城市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针对大范围雾霾天气、异常高温、严重空气污染等事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和作业方案。适时开展以保障重大活动顺利举办为目的的局部地区人工消云减雨作业。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减灾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利用省政府启用开封作业飞机基地的契机,争取更多支持,带动开封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结合我市23处人影作业点形成覆盖全市大部分区域的人工增雨作业网络,不断提高地面作业装备机动能力、自动化水平、安全性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成标准化作业点建设工作。
(三)提升业务技术支撑能力和指挥调度水平。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通信系统、作业空域申报审批系统和作业站点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各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和作业效果分析系统,提高作业指挥能力、作业效果分析能力和自动化水平。加强我市有关部门与军队的联系,强化气象、农林、水利等部门间的合作,建立空域保障和区域联合作业协调机制,提高作业装备统一调度和区域联合指挥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科技能力。
(四)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建立责任明确、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气象、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作业公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转场交通、作业人员安全、装备年检等重点环节管理,健全军队、公安、安全监管、气象等部门紧密协作的弹药储运机制。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为作业人员提供安全保险。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五)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依法依规建立基层作业人员聘用等管理制度和津贴补贴等激励机制,完善作业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作业人员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稳定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工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人工影响天气发展水平,进一步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落实各县、区工作经费。市政府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二)切实加大投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将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所需基本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加大对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力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技术和管理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与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