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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秘〔2021〕3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淮北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1〕19号)精神,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增雨防雹、粮食安全、宜居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改变小气候、森林防灭火、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推进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北提供坚实保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完善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更加明确,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更加精细、保障更加有力、全流程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智能指挥、增雨无人机、效果评估等关键技术取得新进展,人工影响天气效益惠及全市。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总体实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决策指挥体系。完善淮北地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基地配套设施。充分发挥基地在技术指导、装备保障、应急调度、联合演练、培训交流、人影设备弹药存储、区域联合演练、综合气象观测等作用。建设智慧型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与省级系统联通,提升智能指挥调度水平。(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淮北军分区、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公园城市”建设。充分开发利用淮北空中云水资源,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提高国土绿化、森林增长工程人工增雨保障能力,改善淮北生态环境,助力“公园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农业稳产减损。积极开展增雨防雹作业,降低作物生产成本,减少农业生产气象灾害损失,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在全市新建或升级改造5个标准化人工增雨作业点,配备1架增雨无人机、10套烟炉增雨设备、2套燃气炮,提升人工增雨改善土壤水分、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常态化作业能力;推进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升级改造,建成作业与监控一体化的智能物联网站点。(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专业化作业队伍。推进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社会化,提升作业专业化水平,规范作业队伍建设。健全相关人员技术能力等级评定、考核聘任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作业效果评估能力。依托微波辐射计、风廓线雷达、云雷达、激光雷达等现代化观测设备,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加强应急、生态、水务、农业、林业、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融合,强化数值预报系统应用,提高作业条件识别和效果评估能力。(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市数据资源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科技创新。加强人工影响天气新技术研究,持续深入开展增雨无人机及高空气象探测技术研究,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增雨无人机产品,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建成培训基地,打造全国无人机增雨示范基地。(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全流程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智慧平台,实现对作业站点、作业装备、运输车辆、弹药库房等关键部位的远程监控和实时风险监控预警,建设装备、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公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装备、弹药存储运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备案纳入公共治安管理范畴,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保障。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本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本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及时制定印发人工影响天气年度工作计划,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落实资金保障。将人工影响天气事业发展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工程建设规划,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作业能力建设项目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作业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制度,落实津补贴经费,保障合理待遇。(市气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科普宣传。依托安徽省淮北地区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基地,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科普教育宣传,将人工影响天气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计划,营造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良好氛围。(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和县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