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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的通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的通知
合自然资规发〔2019〕382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年1月4日)规定,继续实施,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5年1月3日规定,继续实施。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各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局各处室、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 国办发〔2019〕11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9〕48号)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了《合肥市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许可阶段报建图纸编制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6日
来源: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