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淮住建〔2021〕139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县区住建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局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20〕23号)、《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2021修订版)、《安徽省全面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淮北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加快补齐城市发展短板、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的重大举措。老旧小区改造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强化参建各方责任,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各方主体责任
老旧小区改造参建各方应明确主体责任,严格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一) 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施工图审查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严禁“边设计、边施工”或“边施工、边设计”的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得违法违规发包工程。
(二) 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应成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质量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例会,传达部署上级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
(三) 设计单位应做好前期调查,设计应有针对性,施工图应符合实际。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四) 施工单位要结合设计方案和改造工程实际,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明确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积极协调各专业单位,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则,科学规划施工顺序,避免重复施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按要求配置专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抓好三级教育,做好技术交底。
(五) 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理工作,结合改造工程实际,制定并落实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采取平行、旁站、巡视等方式,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他中间环节的验收工作。
(六) 工程检测机构应依法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严禁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三、明确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一)工程质量监管要点
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
2. 把好原材料进场关,各种材料、构配件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的规定,其规格尺寸、性能参数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做好见证取样复试工作,复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能用于工程实体。
4.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原建筑物的结构安全、防火安全以及主要使用功能,在改造过程中涉及主体结构变动或者增加荷载,须由原设计单位或者不低于原设计单位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原有建筑物的安全性能进行核验,并给出明确的结论和相应措施。
5. 混凝土基层浇筑后采用平板振捣器振捣密实,平整度、标高要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利用铺装结合层找坡。
6. 硬化面层铺装要考虑整体效果,各类面层正式铺装之前,要进行试拼试排,确认无误后方可铺装;所有硬化铺装工程正式施工前均应先作样板段,经各方验收合格后,再以此为标准正式施工。
7. 如施工过程中发现标高、坡度等条件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最终确定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各施工单位需服从设计部门对施工质量、施工工艺安排的建议。
8. 建立“双牌”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责任主体公示牌”及“主要材料公示牌”。“责任主体公示牌”应载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机构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主要材料公示牌”应载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结果等内容,并在显著位置注明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施工安全监管要点
1. 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前必须查明施工场地内明、暗铺设的各类管线等设施,并应采用明显记号标识;严禁在离地下管线、承压、管道2m距离以内进行大型机械作业。
2. 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3. 开挖基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在边沿处设立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夜间施工时应设置红色标志灯。
4. 防止施工人员及小区居民发生撞伤、摔伤、砸伤、坠落等安全事故。涉及高空作业、重物吊装的,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外墙施工时脚手架要按规范进行搭设,悬挂质量合格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淘汰或自制的吊篮。
5. 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
7. 规范设置施工围挡,具备封闭条件的要进行封闭围挡,不具备封闭条件的,用水马隔离出通行区和作业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
四、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规范施工现场动火审批,配备动火监护人员;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业务技能培训;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满足灭火要求的可靠有效的灭火器材;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规范防火要求,对于无法满足要求的,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应当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派遣消防救援车辆和人员实施现场看护。
五、严格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一)健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县区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应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和范围,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抽查,督促各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从严惩处违规违法行为。
(二)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要按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监督计划,明确监督事项、时间和频次,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对构筑物复杂的屋脊等重点部位重要工序加大监督抽查抽测频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粗放、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安全防护不规范、沟槽开挖过程中支护不到位等突出隐患问题及危大工程做好专项预防、管控整治,加大对施工关键部位及隐蔽工程、屋面防水等重点部位的重要工序抽查抽测频率。要减少施工扰民,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进出便利。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抽查。成立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物业管理科、房管中心、建管处、质监站抽调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开展督查抽查工作。重点督查老旧小区改造主管部门、项目参建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