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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财政局等部门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通知

淮安市财政局等部门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通知

2024-04-25淮财综〔2024〕6号

各县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经发局)、国防动员办公室、税务局:

现将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通知》(苏财综〔2024〕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切实履行好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征收、缴库、使用等职责,全面提升我市国防动员建设水平。

二、严格收费标准

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1286元。工业建设项目中的非生产性建筑,确因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其应建未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600元。

三、依法依规收费

各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政策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制定减免优惠措施、改变资金用途。各地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经费使用等制度。

四、加强监督检查

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淮价管〔2018〕105号)同时废止。凡之前有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的通知(苏财综〔2024〕6号)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来源:淮安市财政局官网 日期:2024-04-25 有效范围: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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