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老旧改办〔2019〕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滩溪县、各区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建后管养水平,根据《淮北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秘〔2016〕6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1月13日
淮北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市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建后管养水平,根据《淮北市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淮政办秘〔2016〕68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常态化管理机制,由“代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由“单一行业管理”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负责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施后期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根据业主意愿选择合适的物业长效管理模式,对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全覆盖,确保老旧小区“旧有所改,改有所管”。
三、建后管养模式
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一,其产权性质、房屋年限、业主结构、配套设施等方面差异很大,情况复杂,物业管理必须因地制宜,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可采取但不限于以下四种模式:
(一)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对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的小区,根据《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专业化物业管理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二)建立“三位一体”准物业管理模式。
成立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中心的“三位一体”准物业管理模式,开展基本的保安、保洁、保绿和维修服务,为广大业主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
(三)实行“整体打包、连片管理”模式。
对改造体量小、楼宇分散的零星小区,采用“整体打包、连片管理”模式,实现长效性、延续性的物业管理。按照“就近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将相邻几个规模较小老旧小区的安保巡逻、垃圾清运、电子门禁系统、物业管理、绿化补植等统一打包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四)产权单位自管模式。
对产权单位自管的老旧小区,在街道办事处(镇)的引导帮助下,成立自治管理小组,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非营利性、费用均摊”的原则,指导产权单位开展自管工作。
四、职责分工
县、区政府:履行督查指导职责。围绕任务抓督查,跟踪抓好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后管养工作的督查,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街道办事处(镇):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宣传,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相关的日常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调解相关矛盾纠纷;根据业主意愿和小区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建后管养模式,积极开展试点;负责指导协助社区做好老旧小区卫生保洁工作,牵头组织社区对小区的日常巡查,及时查处违章搭建、破墙开店、依门经营、养鸡种菜等行为。
社区居委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负责业主自治组织的业务咨询、指导、政策法规宣传及规范小区自治组织的选举、换届、改选、补选等日常工作;依托现有网格化管理的平台,将业主自治日常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日常工作范围。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小区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管理形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共同管理事项进行表决;执行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全体业主签署协议、监督合约履行,督促业主遵守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利益;定期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对相关事务的核查与质询。
五、工作要求
一是根据业主意愿,对改造完成后的老旧小区落实物业管理100%覆盖,因地制宜建立相应的物业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成果。
二是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居民转变观念、更新观念,尽快实现由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福利性生活方式思维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偿服务的思维转变,树立“花钱买服务”的意识。
三是加大对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运用科学管理技术,优化服务质量,为老旧小区营造安全、整洁、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