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城市建设和停车泊位建设的通知
淮住建〔2021〕97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市房管中心、县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停车场、海绵城市建设、节水城市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部署,按时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绩效考核任务,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现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通知如下:
一、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实现雨水源头控制
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秘〔2017〕127号)文件精神,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应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对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改造。小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地面停车场改造中,应优先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绿化和景观水体工程应结合下沉式绿地、雨水湿地和蓄水池进行改造,充分发挥雨时调蓄、旱时绿化灌溉功能。收集的雨水,用于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充和道路清洗保洁等。
二、增加节水设施,树牢节水优先意识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淮北市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审查和竣工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淮住建〔2019〕23号)文件明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改建项目工程,应当结合实际增加节水设施,在用水器具及器材方面选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T64-2014)及其他国家节水标准产品,完善用水计量体系,居民小区一户一表率达到100%,适时配套建设回用系统,如水质净化设施浓水回用、雨水收集回用等。
三、开展停车场建设行动,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
为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需求大的问题,县区住建局在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时,应结合老旧小区实际,“见缝插针”增加停车泊位,改善停车秩序,鼓励拆违征迁腾出零星土地用于建设停车泊位,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停车场建设行动任务。
四、强化督促指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市房管中心作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县区住建局将海绵城市、节水城市、停车泊位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中,并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的海绵城市、节水城市、停车泊位建设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