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0汴政办〔2021〕4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2024〕10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开封市企业投诉处理办法》(汴政办〔2015〕96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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