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全文废止​】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全文废止
淮政办〔2008〕4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废止,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节约能源,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根据《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159号令)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皖政办〔2008〕9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禁止和限制的范围和时限

(一)淮北市城市规划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自2008年7月1日起禁止建筑工程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

(二)濉溪县县城规划区、开发区及建制镇自200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实心粘土砖,禁止在框架结构建筑中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2010年1月1日起禁止在建筑工程中使用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墙改工作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完善措施,积极引导。各地要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应用、流通的宣传和疏导,充分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积极落实各项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产业政策和优惠措施,注重提高当地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档次和产业水平,鼓励以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提高资源利用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粘土砖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对证照不全、违法生产粘土砖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生产工艺技术落后、高能耗的粘土砖生产企业,压缩粘土砖产能。

(三)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应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和《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159号令)建立举报制度,重点查处违法使用粘土砖的行为。对在规定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时限后仍违法使用的建筑工程,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管,充分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引导调控作用,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改变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不得减征、缓征、免征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对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返退其缴纳的新型墙材专项基金。

(四)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大力推进。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及墙改管理机构要从满足建筑节能和建筑市场的需求出发,结合我市资源情况,扶持和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企业,鼓励企业发展高废渣掺量、高孔洞率、保温好、强度高和技术含量高的各类新型墙体材料。强化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征收、核退和管理,加强应用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要充分运用规划设计审查等手段,将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与墙改管理机构配合,共同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和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新建建筑,不准施工、验收备案、销售和使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清理整顿力度,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禁止和限制向粘土类墙体材料生产企业供地,不得为新建、改建、扩建粘土类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发放土地使用证和采矿许可证。财政部门和墙改管理机构要发挥好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项目扶持力度,确保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工艺先进、技术含量高、符合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项目,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展览、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我国能源、土地资源现状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替代粘土砖的重大意义,宣传《安徽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范围、时限及相关要求,重点加强对粘土实心砖生产企业及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的宣传。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对违法生产、使用粘土砖,造成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行为,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政府推进、公众支持、舆论监督”的社会氛围。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十八日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