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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市土地管理局、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水利工程占用土地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水利局、市土地管理局、市民政局《关于我市水利工程占用土地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1992-12-22 汴政〔1992〕9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 [2022] 11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汴政〔2024〕10号规定,继续有效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