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豫财环资〔2020〕8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及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豫财法〔2024〕6号》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有效期为五年。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