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科〔2023〕111号

税谱®示:本细则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评估规则(试行)》(豫科〔2019〕11号)同时废止。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提质增效,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8月16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 日期:2023-08-16 有效范围: 河南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
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还在人工检索法规吗?体验一下税谱AI
快速定位属地法规库;识别过期、废止、疑义条款;排除网络干扰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团队人工核对 365天不间断更新,零幻觉
关于我们 © 2026 税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183002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