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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
淮政办秘〔2017〕7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249号)及《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6〕18号)精神,促进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通知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紧密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增强实力和激发活力相结合,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力争到2020年,我市打造1个市场控制力、影响带动力、核心竞争力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粮食企业集团,引领带动我市粮食产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发展基础。加大仓储设施投入,继续新建改造升级粮食仓储基础设施,提升企业发展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优化企业购销网点,提升粮食收储效能。以粮食收储库为重点,兼顾粮食购销和储备,整合优化库点,合理设置企业布局。推进粮食物流通道和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效率,提升粮食购销调控水平。加强经营管理,坚持合法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发展软实力。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稳妥推进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粮食产业链整合,推进粮食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型升级。主动与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建立分工协作、互利共赢的新型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粮食产业化联合体。支持以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推行投资主题多元化,鼓励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出让股份、增资扩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引入资本,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推进国有粮食收储、加工企业与央企、民企相互融合,打造产业联盟,推动企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促进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类出资人的产权权益。支持探索“产业+基金”的发展路径,设立粮食产业发展基金,推动粮食产业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推进整合重组。合理制定整合重组企业计划,优化企业布局,注重完善和优化产业链。选择2—3家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的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优化企业资源配置。以淮北国家粮食储备库、淮北市振淮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和濉溪县粮油贸易公司、安徽省濉溪县百善省级粮食储备库(濉溪县百善中心粮站)、濉溪县百善粮食储备库等单位为依托,采取合并、划转、兼并等手段,精干主体、优化结构、发展规模经济,提高综合竞争力,形成“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的国有粮食企业规划格局。推进粮食企业向集团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同时,规范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执行好国有资产交易评估、审计和国有资产登记制度,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四)加快土地确权。积极做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土地资产的确权工作,加快土地确权变性步伐。根据实际情况,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灵活选择有利于企业改革的土地使用权处置方式。对国有粮食企业现有国有划拨土地,可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式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改变为出让土地,或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后作价入股新成立的购销公司(集团),以增强国有粮食企业的融资能力;土地挂牌出让处置收益,可全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支持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五)创新经营模式。主动适应粮食消费方式转变,加快实施“放心粮油”和“主食厨房”工程,不断延长产业链条,加快主食产业发展步伐,积极推广连锁经营,实现多元发展。借鉴银行业经营模式,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可持续经营并举,积极稳妥试办“粮行”,更好地发挥国有粮食企业掌握粮源、服务“三农”、促进流通的作用。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主动与涉粮电商平台对接,积极推进“互联网+”与粮食供应链模式深度融合,发展电子商务、加工体验、中央厨房等新业态。在省粮食局的大力支持下,以徽香昱园为龙头试点建设“放心粮油、主食厨房”精准扶贫工程建设项目。大力发展绿色粮食产业,启动淮北市振淮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仓顶阳光工程”新能源项目,积极推进氮气储粮、新“四合一”绿色储粮工程,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增值效益。

(六)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入各类资本参与,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健全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公司制企业为主要形式,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权责对等、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真正形成以资产为纽带,统一发展战略、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制度管控、人力配置等统分结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重点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规范公司制企业权责关系,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依规则运行,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同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资产监管。国有粮食企业具有主要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的公益性、社会性特征。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整合重组后的地方国有粮食企业,要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切实履行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并依法对整合保留企业的国有资产运营实施监管,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重组、改制后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继续给予原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免税条件的粮油储备企业,依法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对资产整合重组或处置过程中,国有粮食企业办理企业房产证、土地证等需要交纳的有关规费,按规定予以减免或按最低标准收取。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切实增强政府对区域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地方储备粮增储、轮换和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的资金需要。农业发展银行对地方储备粮所需信贷资金,按计划保证供应,对粮食企业受政府委托收购粮食以及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收购粮食所需的信贷资金,及收购粮食的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对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的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资产重组,农发行给予信贷支持以提高竞争优势。对地方国有粮食企业在战略重组过程中关闭、注销和破产的,农发行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处置所形成的呆坏账。对改革改制后暂时达不到粮食收购贷款条件的,给予一定过渡期限。对国有粮食企业符合流动资金贷款条件要求的,农发行要积极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促进其扩大经营。

四、组织领导

(一)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改革支持政策,执行好《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加大对国有粮食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纳入《安徽省“十三五”粮食流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地方财政予以相应配套。切实维护被兼并、重组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职工就业,办理好各种劳动关系调整、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手续,为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二)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创新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通过公司章程等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等,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使党组织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企业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国有粮食企业党组织书记同时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组织副书记。坚持和完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淮北市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工作。各县区政府以及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尽快落实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确保全市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全社会粮食管理职能,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发展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把国有粮食企业发展改革不断推向深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来源:淮北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