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013年12月16日印发的《淮北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暂行办法》(财库〔2013〕333号)同时废止。
XX年度代理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表
(单位公章)
代理银行名称: 填表日期: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评内容 |
考评 得分 |
具体 意见 |
支付结算水平 (6分) |
财政资金支付业务 |
是否根据代理财政业务协议和人民银行支付结算规定,及时、安全、准确办理财政支付和退款业务;业务流程简捷、规范;是否对预算单位办理财政业务设定时限;是否存在压单、压票,拖延办理和支付错误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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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卡结算 业务 |
结算账户、持卡人信息、消费信息维护是否及时,办理公务卡结算业务是否简捷、规范,还款是否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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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反馈质量(2分) |
额度接收和 支付反馈 |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立和变更是否及时、规范;《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是否在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或电子信息传送相关预算单位;是否存在支付信息不反馈、反馈不及时、反馈有错误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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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和对账 |
是否及时、准确提供对账单;对账是否及时;对账单格式是否满足预算单位业务需求;各类报表单据反馈是否及时、准确、完整,有无漏单、重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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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业务素质(2分) |
掌握政策 |
是否及时掌握财政改革相关政策制度,并能按相关政策和财政改革要求履行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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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素质 |
经办人员是否熟练准确地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经办人员是否相对固定;经办人员对待客户的服务态度是否端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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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协调水平(2分) |
内控制度 |
是否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代理财政业务的办理流程、服务规范、受理投诉、业务差错和应急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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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情况 |
是否与预算单位保持经常性沟通,有无从不沟通的现象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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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解决能力 |
是否建立协调机制,业务问题能否快速、主动受理,及时协调解决,解决情况有无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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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系统性能(2分) |
系统运行维护 |
银行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系统、自助柜面业务系统有无故障出现,运行效率、可靠程度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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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连接 |
网络联接是否畅通、稳定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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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升级 |
是否从加强风险控制、提高业务可操作性的角度,不断优化系统功能,系统升级与维护及时。 |
注: 1、本表适用于预算单位对银行年度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业务等情况做出的综合评价。
2、预算单位在“考评得分”栏内打出此项认为应得分数,并在“具体意见”栏说明理由,如空间不足可另附文字说明。
3、“代理银行名称”请单位根据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在“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徽行”中选择填写。
4、请于 年 月 日之前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XX年度工资统发业务代理银行服务质量用户评价调查表
评价项目 |
工商银行 |
徽商银行 |
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农业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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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良好 |
一般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优秀 |
良好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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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流程及相关承诺提供服务,与客户沟通积极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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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业务办理响应时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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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取款方式的便利性、灵活性,网银支付的安全性、便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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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异地取款优惠政策及资金变动短信提醒等增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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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点设置及营业厅硬件环境、配套设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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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代理银行满意度总体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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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当前统发工资代理银行的意见和建议(可另附纸) |
单位名称: 姓名:
注:①本表由工资统发对象填写,只评价本人代发工资银行,如果对非本人代发工资银行进行评价,该部分评价市财政局不予统计;
②填写时请在相应选项上打√即可;
③请于 年 月 日之前由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