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住建〔2021〕112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4-01-24)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 ( 2025-01-16)规定,现行有效。
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滩溪县住房保障中心、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皖政办〔2020〕21号)和《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6月18日
淮北市老旧小区改造消防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皖政办〔2020〕21号)和《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为全面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补齐消防基础设施短板,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根据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对全市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消防设施现状、消防能力及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消防安全短板做好前期规划设计,并在建设过程中落实落细,切实解决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防控水平。
二、实施内容
(一)全力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以区为主,部门协作,区直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拆除消防车通道上的建筑物,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二)消防设施建设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消防设施建设要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三)建立消防管理长效机制。改造后的小区要落实管理单位,明确管养责任,加强后续管理,巩固改造成果。确保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旧有所改,改有所养”。
三、改造任务
(一)按标准施划小区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保证消防车道净宽与净高均大于4米,车道转弯半径满足消防车转弯要求,消防车道的路面能够承受重型消防车的荷载压力。
(二)具备条件的小区设置消防供水干管和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池和消防取水口。
(三)不具备条件的小区要保证在市政消防水鹤辐射500米半径内;不在消防水鹤辐射500米半径内的小区要增设消防栓,保证设计流量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移动灭火器材点。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各县区对拟改造的老旧小区建筑消防设施进行调查摸底,对消防设施损坏缺失、市政配套不完善等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证,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组织实施。1、各县区与老旧小区改造设计单位进行消防设计交底。2、将初步完成的老旧小区消防设计方案报各县区消防设计审核部门审核。3、根据消防设计监管部门审核方案,制定老旧小区施工设计图。4、按施工图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三)备案验收。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由乡镇/街道、社区组织申请,区住建部门牵头,各方责任主体联合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消防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政府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中消防设施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等工作,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改造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查考核。住建部门要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督办。
(三)广泛宣传引导。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新闻媒体、张贴通告、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居民认识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打通消防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