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合自然资规函〔2019〕938号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24年1月4日)规定,继续实施,
税谱®提示:根据《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2025年1月3日》规定,继续实施。
各有关单位:
根据《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秘〔2019〕48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现将《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导则(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注:《导则》文本另附。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9年12月25日
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导则(试行).doc【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