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的通知
淮政办秘〔2021〕50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开办成本,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据《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皖四最办〔2019〕8号)和《淮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第一批)的通知》(淮四最办〔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起,凡在淮北市及所辖县(区)新开办注册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等),政府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
二、工作流程
(一)线下办理模式。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企业开办窗口,企业开办窗口在企业申办营业执照时,应告知新开办企业可享受免费印章刻制服务,新开办企业接受免费印章刻制服务的,由企业开办窗口将企业相关信息推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由公安局窗口采取轮流派单方式依次推送至印章承刻单位。
(二)线上办理模式。新开办企业可通过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平台线上办理注册登记,完成注册登记后,由平台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推送至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采取轮流派单方式依次推送至印章承刻单位。
(三)刻制期限及领取方式。印章承刻单位自收到推送信息开始2个工作小时内将印章、印鉴留存卡送至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新开办企业可选择到企业开办窗口自行领取印章或由政务服务中心邮寄送达。
三、组织实施
(一)实行公章刻制特种行业准入告知承诺制,促进行业公
平竞争。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申请从事刻章业的单位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公安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公安机关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事后再进行审查。政府采取公开招标形式选取多家印章刻制单位为指定服务单位。积极鼓励引导市场合理竞争,杜绝垄断经营,促进公章刻制业公平、有序发展。
(二)实行免费刻制公章服务,降低企业开办成本。自2021年1月1日起,由政府出资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一套公章(仅限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章,五枚章政府指导价为叁百元整),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由市、县(区)依据登记注册职责,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分级负担”原则,由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市级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由市公安局支付给印章承刻单位,市公安局每年度对支付情况进行审计;濉溪县、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由县(区)公安机关审核后支付给印章承刻单位;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费用由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核后支付印章承刻单位。
(三)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印章承刻单位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服务,确保质量,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相关管理部门及社会监督。对所刻印章质量不符合要求、擅自收费、未按时完成刻制交付的印章承刻单位,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该刻章企业从企业刻章系统中去除。
(四)系统运营费用。市级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运营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