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秘〔2020〕66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淮北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 国办发〔2017〕55号),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DRG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两年时间,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作用,实现在我市医疗保险基金使用DRG付费方式支付,建立定点医疗机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责任 意识,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显著提高基金购买服务的 效率,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将DRG付费应用 到医院评价,促进医院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医院 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在前期DRG付费改革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医保现状,深入了解医保基金情况、医疗机构业务状况、信息化建设现状等内容,选取10家医疗机构作为DRG付费试点机构开展DRG付费工作,具体实施情况由第三方服务单位按照以下步骤和内容实施:
(一)基线调研(1个月)。
派驻临床、统计学、DRG、信息化专业人员开展基线调查,掌握本市医改工作、医保制度建设、医疗绩效评价、医疗收费和 医院管理等有关情况。开展试点医院基线调查,掌握医院管理制 度、业务工作、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二)医保部门基础编码对接(1个月)。
1. 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使用国家医疗保障局疾病诊断、手 术操作、医疗服务、药品和耗材编码。将历史编码与标准编码进 行对接。各试点医疗机构按要求规范临床病历信息、医保收费信 息相关信息支持和数据对接工作。
2. 辅以编码对接信息化工具,实现将淮北市区域编码对接 到国家医保局颁布的相关标准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与操作编 码、药品编码、医用耗材编码。形成标准编码表及对接表。
3. 建立完善的编码修改扩充和维护机制,为长期持续管理 打下基础。
(三)进行信息系统建设(3—4个月)。
1. 制定数据采集标准和数据采集质量控制标准,接口对接 标准。
2. 适应性改造:协助配合医院信息系统根据信息采集标准 进行适应性改造。
3. 建设区域DRG付费信息采集平台:包括数据采集、编码 转换、数据质控,满足DRG付费运行的基本数据要求。
4. 接口对接服务:实现与医疗机构、医保等相关职能管理 部门的接口对接。
5. 制定DRG付费政策:起草和确定DRG付费相关政策,包括但不限于:适用范围和对象、总额预算管理、DRG付费管理运用、医保基金结算、监督与考核。
(四)DRG付费系统模拟运行(2个月)。
1. 对于医疗机构数据上传按照原有付费方式和DRG付费方 式同时进行结算和比较分析,发现对比异常的病案。
2. 对于异常情况,完善原有DRG付费政策。
3. 各方协作完成DRG付费体系从采集、标化、质控、分组、 定价、支付与结算等全流程实施。
4. 发现业务和系统问题和缺陷,及时讨论修正。
5. 发布最终DRG付费和配套服务政策。
(五)DRG付费系统正式上线运行(长期运行)。
医疗机构按照DRG付费政策进行病例的付费和结算。
三、组织架构
为加强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确保试点工作的有效推进,成立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 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医疗保障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及部分医疗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协调推进试点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切实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实施计划,分解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全力参与DRG付费试点并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市医疗保障局总牵头DRG付费试点工作,按照DRG付费实施方案开展数据质量评估、 建立DRG付费信息采集平台、DRG付费的测算、组织实施等日常工作。市卫健委负责指导试点医院做好病案首页数据采集工作,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临床路径管理等,督促各试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信息化和标准化改造,确保数据填报上传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利用DRG付费对医疗机构进行绩效管理与考评。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各项经费。
2.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培训宣传。各部门、各试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参与专项培训和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编码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病案质量管理力度, 为项目实施提供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撑。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工作, 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3. 确保工作落实,加强督促考核。各牵头部门应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掌握配合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涉及重大问题 要主动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推动改革工作得到实质性的进 展。同时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各试点医院的工作配合情况列入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年终绩效、医保结算相挂钩。
4. 夯实信息基础,提升管理水平。以临床路径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医院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大培训力度,以统一疾病主要诊断、次要诊断及编码、手术及操作名称及编码的命名标准为出发点,逐步建立满足病案首页规范化、临床路径管理、财务管理、药房管理、医疗保障结算、医学远程教育和会诊等功能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附件:1. 淮北市按疾病诊断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
试点医疗机构名单
1. 淮北市人民医院
2. 淮北矿工总医院
3.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
4. 濉溪县医院
5. 淮北市妇幼保健院
6. 淮北朝阳医院
7. 中煤矿建总医院
8. 淮北和佳外科医院
9. 淮北矿工总医院朔里分院
10.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任楼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