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九江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九江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8〕105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月22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九府办发〔2020〕4号 规定,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3号规定,继续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强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九江市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7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日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 日期:2018-08-02 有效范围: 江西 九江市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