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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废止】
芜政办〔2018〕16号

税谱®提示:根据2020年12月16 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市政府规章目录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芜政秘〔2020〕96号规定,全文废止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我市电商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农村电商发展迅速,但全市农村电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起,在全市开展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
一、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全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上行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壮大,农村电商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6亿元,培育8家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8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建设2个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先进县),创建6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20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村。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电商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服务中心效能。进一步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绩效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拓展和完善政策宣传、孵化帮扶和运营维护指导等功能(市商务局,所列单位为前面内容的牵头责任单位,下同)。鼓励以政府授权、企业托管等方式开展乡村网点日常管理,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能力(各县人民政府)。鼓励农村电商行业组织参与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市商务局)。
(二)织密农村物流网络,不断提高乡村快递服务效率。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整合,实现乡镇快递服务全覆盖,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市邮政管理局)。加强县域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鼓励第三方物流和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农村快递业务(市商务局)。优化土地供给结构、调整土地供应时序,保障县域电商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市国土局)。新建市域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12.373公里(市交通运输局)。
(三)巩固乡村电商网点,不断增强民生综合服务能力。鼓励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实体商业网点融合发展,优化网点布局,加强业务宣传,提升服务质效(市商务局)。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各县人民政府)。加强乡村网点规范化管理和业务拓展,创建32个以上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各县人民政府)。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持续提高信息服务水准(市信息办)。
(四)打造电商公用品牌,不断提升农村产品服务品质。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基层监管和服务能力(市农委)。积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各县均应培育1个电商区域公用品牌(各县人民政府)。引导12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8家以上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开展网销(市农委)。推进乡镇(街道)所在地行政村(社区)和其他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网销产品进行商标注册,组织查处网络商品与服务交易违法行为(市工商局)。支持优质乡村旅游产品在线营销(市旅游局)。支持电商企业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农产品博览会和交易会(市农委)。组织电商企业参加安徽好网货大赛等产销推介活动(市商务局)。
(五)培育乡村电商队伍,不断壮大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在我市搭建平台、设置机构;加强本土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培育,引导更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互联网业务(各县人民政府)。帮助市内农村电商经营主体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对接,推进农村电商“特色馆”、“旗舰店”建设;培育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80个以上(各县人民政府)。整合培训资源,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5000人次(各县人民政府)。将农村电商实务培训项目纳入全省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市人社局)。举办农村电商青年创业大赛(团市委)。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等项目加强电商实务培训(市农委)。引导企业网络诚信经营,指导企业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市工商局)。
(六)推进电商精准扶贫,不断带动农民就业增收脱贫。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将电商扶贫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各县人民政府)。加强贫困群众电商就业创业指导,力争实现愿参与、能参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电商培训全覆盖(各县人民政府)。探索推广农村电商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采取“电商+基地(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模式,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各县人民政府)。
(七)强化政策保障力度,不断激发农村电商内生动力。统筹运用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及各类产业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市财政局)。各县要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尤其要注意激发农村电商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电商资源整合与发展,为落实本方案任务目标提供资金支持(各县人民政府)。
(八)开展典型示范引领,不断总结经验助力乡村振兴。推广“电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促进农村电商产销稳定(市商务局)。鼓励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推行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市农委)。创建8家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出一批农村产品上行、电商服务、物流整合、网点建设、电商扶贫等先进典型(各县人民政府)。
三、行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6月上旬)。各县制定操作方案并报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局)备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6月中旬至2018年11月下旬)。各县、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督查调度机制,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12月上旬至2019年3月下旬)。各县、各部门对照目标任务,开展自查评估。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跟踪督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持续提升阶段(2019年4月以后)。总结推广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行动经验,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农村电商发展提质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责任、强化协作。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本县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县人民政府是直接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协调调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落实(各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协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强化资源要素供给(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跟踪督导、严格考核。不断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及数据应用分析工作(市统计局)。强化督促指导,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市商务局)。将农村电商全覆盖巩固提升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各部门要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工作动态、先进典型等资讯,加强对农村电商“身边人、身边事”的宣传,做到可学可做(市政府新闻办)。搭建交流学习平台,及时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巩固提升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时限要求
1
力争全市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26亿元(其中:无为县7亿元、芜湖县7亿元、繁昌县6亿元、南陵县6亿元)。
市商务局
各县人民政府、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2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各培育2家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培育2个以上年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
各县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3
无为县、芜湖县各创建1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5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村;繁昌创建2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4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村;南陵县创建2个省级电商示范镇和6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村。
各县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人行芜湖中支、市邮政管理局、邮政芜湖分公司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4
加快县域快递企业集聚和整合,实现乡镇快递服务全覆盖,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
市邮政管理局
各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5
新建市域农村道路畅通工程312.373公里(其中:无为县200.212公里,芜湖县43.904公里,繁昌县48.513公里,南陵县19.744公里)。
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1日前
6
推动乡村电商服务网点与就业扶贫驿站、农村快递公共服务点、信息进村入户益农信息社、惠农金融服务室等共建共享,丰富便民服务和公益服务功能。
各县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农委、市供销社、人行芜湖市中心支行、邮政芜湖分公司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7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各创建8个以上乡村电商服务示范网点。
各县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邮政芜湖分公司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8
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持续提高信息服务水准。
市信息办
市经信委、电信芜湖分公司、联通芜湖分公司、移动芜湖分公司等
持续推进
9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各培育1个电商区域公用品牌
各县人民政府
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0
引导12家以上“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8家以上涉农省级以上商标品牌企业开展网销。
市农委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1
无为县新培育工商注册电商经营主体100家以上,芜湖县、南陵县各新培育70家以上,繁昌县新培育40家以上。
各县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2
精准组织农村电商培训,无为县培训2000人次以上,芜湖县、南陵县各培训1250人次以上,繁昌县培训500人次以上。
各县人民政府
市扶贫办、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3
明确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扶贫职责和目标任务,将电商扶贫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
各县人民政府
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残联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4
鼓励采取“电商+基地(专业合作社)+贫困户”、“你种我销、你养我卖”、“线上线下、同城对接”等模式,打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各县人民政府
市扶贫办、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等
持续推进
15
统筹运用省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及各类产业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产品上行、农村电商培训、品牌培育、示范创建等,对贫困地区予以倾斜。
市财政局
各县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持续推进
16
鼓励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推行订单式农业生产,引导推动农业经营由“种什么卖什么”向“要什么种什么”转变,改进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
市农委
市农产品流通协会
持续推进
17
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各创建2家以上省级农村电商示范企业
各县人民政府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农产品流通协会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8
不断加强农村电商统计工作和数据应用分析工作
市统计局
市商务局、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林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
2018年12月31日前
19
加强督促指导,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
市商务局
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3月31日前
20
组织开展检查验收
市商务局
市电商进农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3月31日前


日期:2018-06-04 有效范围: 安徽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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