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洪府发〔2023〕35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30、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研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营造有利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舆论环境。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负责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加快办学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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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统筹发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重点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
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 |
持续实施 |
2 |
整合办学资源,各县区对部门、行业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长期没有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学校,鼓励优质学校采取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集中各方面的力量重点建设一所中等职业学校。 |
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委 |
2016年前 |
3 |
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校企联盟,落实院校、工业园区、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
大力支持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职业院校。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深化产教融合,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委、国资委和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
2015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4 |
积极策应全省3年中职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2年专科教育以及3年高职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院校的对接,建立技工院校与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补、学分互认、学历和技能等级互通的机制,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 |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
2015年6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
5 |
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享受相关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 |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南昌银行等 |
2015年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
6 |
通过职业教育与各类成人职业技术培训,培训农村新增和剩余劳动力10万人,农村从业人员的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培训城镇在职职工50万人次,全员年培训率达到50%以上;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万人次,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0%以上。 |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财政局、教育局、农业局、扶贫办、民政局、市科协、市残联等 |
持续 |
二、加强统筹规划发展,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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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筹发展规划。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就业需求预测和教育发展情况,制定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并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
2015年6月前出台具体措施 |
8 |
整合公办职教资源。打破部门界限,整合各类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对规模小、无特色,每年招生人数不到100人、在校生不足300人的独立公办职业(技工)学校,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委,各县(区)政府。 |
2016年底以前 |
9 |
筹划职教园区建设。国家级工业园区要结合产业发展需求,规划不少于30000人规模的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采取多元投入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以优质职业院校为龙头,以服务园区产业配套专业为纽带,集产学研训为一体。工业园区要提供足够的教育用地,政府在校园土地置换、校园规划建设、教师周转房和启动资金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扶持。 |
各国家级工业园区、市发改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2020年之前 |
10 |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自主招聘专业对口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业学校实行实名编制和控制计划编制相结合的编制管理,控制计划编制用于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聘任,实行合同制管理,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 |
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 |
持续 |
11 |
推动数字化职业院校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到2020 年,实现中、高等职业学校通千兆网络。 |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
持续 |
三、突出重点项目建设,打造特色专业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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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全过程,增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省职业院校建立创业中心、心理健康中心、礼仪中心。引进优秀企业文化。健全学校社团组织。创建绿色、平安、文明、和谐的校园。 |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委等。 |
持续实施 |
13 |
整合各类公办职业教育资源。对规模小、无特色,每年招生人数不到100人、在校生不足300人的独立公办职业(技工)学校,通过合并、共建、联办、划转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组。 |
市教育局、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政府。 |
2016年底之前 |
14 |
每个涉农县区根据需要和要求建设一所以上达标职业学校(职教中心),南昌、新建、进贤、安义等县(区)要整合县域内的职业教育资源,将学历教育、技工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技术培训和转岗培训等集于一体,发挥职业教育中心的多功能、全方位的辐射作用。 |
各县(区)政府 |
2016年底之前 |
15 |
加强精品专业的建设。根据我市建设现代创造业基地的需要,5年内调整专业结构,重点围绕五大支柱产业建设20个示范性精品专业。示范性精品专业在招生上可提前批次,扩大名额,优先安排师资培训。 |
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信委 |
2019年之前完成 |
16 |
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市区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协调,部门联动,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结合职教园区建设,重点建设2-3个功能有所区别、资源可以共享的职业技术实验实习培训基地。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相关工业园区 |
2018年之前 |
17 |
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校企合作促进高质量就业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市特色的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围绕战略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在全市五大重点工业园区建立30所校企合作示范基地,1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个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公益性公共实训基地。政府对校企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设备采购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教育局、工信委、采购办、工业园区 |
2016年底 |
18 |
推动数字化职业院校建设,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到2020年,实现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数字化校园全覆盖。 |
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
2018年之前 |
四、加大职教经费投入,强化落实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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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1500万元,县区不低于50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30%。 |
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区)人民政府。 |
2015年 |
20 |
完善资助政策体系。2015年秋季学期起,市财政按每生每年2000元最低标准,率先在全省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全覆盖。 |
市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5年秋 |
21 |
加大地方政府对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市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底出台措施 |
五、加强职业教育领导,优化职教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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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
市、县(区)人民政府 |
2015年 |
23 |
加强对初中毕业生源分流的宏观调控。继续实行职业学校春秋两季招生政策,开展职业学校“春蕾助学行动”,帮助农村家庭和城镇贫困家庭女生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
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
持续实施 |
24 |
建立职业预报体系和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各开发区、市工信委及本地大型企业应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校企合作企业和院校用工需求及毕业生供给情况报备制度,为开展就业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搭建政府、企业、学校对话的平台。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职业教育进行协调和业务指导。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工信委和工业园区等 |
2015年底之前出台措施 |
25 |
严格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时,对从事一般职业(工种)的,必须取得相应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对从事特殊要求职业(工种)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5年出台具体措施 |
26 |
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社会环境。研究完善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制度。研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 |
市委宣传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2015年出台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