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规定,继续执行
税谱®提示:根据2021年3月1日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全文有效。
税谱®提示:2021年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号),请以最新文件为准。
税谱®提示: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规定,全文废止
》 ( 浙地税发[2002]94号
)要求,委托金融机构代征贷款合同印花税。纳税人可凭金融机构开具载有印花税额并加盖收讫章的缴款凭证作为纳税凭证,需要正式完税凭证的,凭有效证件和缴款凭证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完税证明。各级地税机关对已到期的印花税票代售协议不再续签,未到期的由各级地税机关与代售单位协商后终止,并及时收回全部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金融机构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代征税款的同时,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委托代征税款明细报告表》电子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