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产教融合重点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8〕12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六政秘〔2021〕23号 )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