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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六政〔2015〕50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六政秘〔2021〕23号 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4〕81号),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以法治的方式和改革的办法发展职业教育,优化结构、健全体系,创新模式、完善机制,改善条件、提高质量,推动职业教育集约发展、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和特色发展,为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和品牌战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惠民生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既要发挥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坚持加强统筹、分类指导,推进中高职教育结构合理布局和市级统筹,实行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加强行业部门对职业教育的指导;坚持服务需求、就业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重点提高学习者就业创业能力;坚持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强化校企深度合作协同育人,突出职业教育办学地方特色;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形成与现代产业体系及社会服务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多样、中职高职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更加灵活、开放、多元,更具六安特色、省内先进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规模更加合理。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地位,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规划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的发展规模,确保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超过9万人;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超过3.5万人。各类职业培训年均超过10万人次。

——结构更加优化。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使职业院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专业结构更加科学。统筹办好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重点提升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社会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文化传承、红色旅游等领域的人才培养能力。

——水平普遍提高。全面加强各类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和实训设备等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显著提高。建成3所国家级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1所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省级示范技师学院、5所省级以上优质(特色)中等职业示范学校、2所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力争有一批职业院校跻身省内外同类院校一流行列。

——能力明显提升。服务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产业升级和企业转型发展需要,重点建设30个职业教育省级示范“专业+实训基地”、 1个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个市级职教园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服务扶贫富民和文化强市需要,重点建设8个职业教育扶贫致富培训基地、1所农民学院和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基地。围绕服务开放发展需要,积极建设中外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基地。

——环境更加优良。基本建立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政策规定更加健全,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发展保障更加有力。全社会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加浓厚,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蔚然成风。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四)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职工人数等基本办学条件、规模大体相当。出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加快整合县域职业教育资源,以产业为导向,优化学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整合县(区)内学历教育和各类技能培训等要素资源,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功能和服务能力。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有能力、升学有基础。

(五)努力创新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适度扩大校均规模,重在深化改革、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实现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推进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衔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沟通。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密切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市域发展的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从政策、经费投入上强力保障市属高职院校创设专业品牌,创建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体现地方性、特色性和高水平。

(六)大力构建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的立交桥。落实“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校长实名推荐等招生考试办法。落实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扩大专科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鼓励高职院校提高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探索建立学籍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

(七)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以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为主体、以培训机构为补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整合职业培训资源,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短期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文化生活类、家政服务类、社区养老类课程,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充分利用安徽大别山职业教育集团资源,大力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依托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六安分校创建六安开放大学,加强六安市社区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八)完善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机制。积极鼓励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积极创建民办职业教育公平、合理的办学环境。加强民办职业教育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九)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大力支持校企合作办学。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深入开展“招生即招工,招工即招生”的“工学一体”试点。推动校企深度合作。鼓励县(区)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选择主干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探索地方实施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并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岗位5%比例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实训、教师实践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举办职业院校的企业,其办学符合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的,各县(区)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入住大学科技园的、职业院校自办的、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或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十)建立行业指导服务机制。落实国家行业指导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市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行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发布行业人才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参与指导教育教学、开展质量评价等职责。

(十一)建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机制。完善安徽大别山职业教育集团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安徽大别山职业教育集团作用,完善“政府引导、高职引领、项目驱动、合作共赢”的运行机制。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师资培养培训上的有效衔接。加强集团内校际合作、校企合作,探索构建集团内资源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资源的使用效益。发挥高职引领作用,建设一批“名师工作室”,培育一批教学成果,建成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并争创成为国家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

(十二)建立职业院校现代治理机制。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职业院校要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章程和制度。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机制。

(十三)完善促进就业保障机制。制定完善引进技能人才办法,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证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技能鉴定所(站)。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在本地就业。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四、实施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十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与省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相衔接,实施六安市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省级示范特色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课程体系、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精品课程、名师工作室和“双师型”骨干教师,支持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支持和激励学校深化改革、特色发展、争创一流。坚持立德树人,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加强“五个引入”,推动“五个对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突出实战和应用。完善技能大赛制度。创新顶岗实习形式,规范顶岗实习管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依托安徽大别山职业教育集团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原则上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经主管部门和同级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职业院校可在核定编制总额内,拿出不低于20%的编制数聘用兼职教师,面向企业、行业聘用技术技能型人才,实行购买服务,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加快推进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信息化建设,开展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职业教育实践教学信息化水平。加强各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研究水平。

(十五)职业教育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工程。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发展需要,培育发展一批急需专业和新兴专业,加快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面向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基本消除企业职工无技能从业现象,提升职工适应企业转型升级的技术技能。改革培养培训的模式和方法,企业参与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研究制定,大力推行订单式培养培训,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以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院校为主体,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开展研究,争创一批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推动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技术工艺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应用,加快先进技术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有关部门每年选派一批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挂职,提供人才、科技服务。完善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建立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和企业转型发展。

(十六)职业教育扶贫富民工程。实施技能扶贫和精准扶贫。面向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能力,促进人口迁移,推进城镇化建设。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符合就业援助对象条件的,可参加公共职业训练基地组织的免费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大力开展公益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以农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领办人等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加强农民工及子女、残疾人及子女和城市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让学习者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培训项目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统筹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培训资源,以涉农专业的职业院校为主体,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联合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扶贫致富培训基地。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同步规划职业院校布局。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基层文化建设,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

(十七)职业教育与皖西地方文化传承融合工程。将皖西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红色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着力推动六安瓜片等传统手工技艺和皖西庐剧、大别山民歌等地方文化的的教育传承,建立2个集民间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基地。鼓励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加强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影视制作、出版发行、体育健康等重点文化产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十八)职业教育区域合作工程。完善区域合作政策和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多类型合作交流。吸引国内外职业教育机构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联合办学。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教师和优质教育资源,实施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生海外实习实训项目,支持教师、学生参加国际国内职业技能竞赛。加强与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共建一批高端合作项目,服务皖江经济带发展。实施对口帮扶计划,完善高职院校对口帮扶中职学校制度,加快六安职教园区规划与建设,与大学科技园形成互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发展。

五、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保障措施

(十九)落实政府统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县区为主、市级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各县(区)政府要花大气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通过营造制度环境、制定发展规划、改善办学条件、加强规范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切实发挥好保基本、促公平作用,更好地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强化县(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主导,充分发挥县(区)政府的重要主体作用。加强市级政府统筹权,全面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成立六安市职业教育领导组,全面负责职业教育工作。

(二十)完善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从2015年开始,市、县(区)两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分别不低于两项附加征收总额的50%和30%。新增教育经费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落实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等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一)健全社会力量办学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措施,创新以土地、工商、税收及人才引进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贯彻落实省有关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具体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落实国家、省关于企业开展职业培训等方面投入相关规定,对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企业,由市、县(区)政府依法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统筹用于职业教育。

(二十二)强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加强对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组织开展对各县(区)职业教育定期专项督导,重点督导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经费投入及管理、职普比例、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发展水平与办学特色等情况。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市县领导教育工作考核和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市政府考评各县(区)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依据,通报考核结果。

(二十三)营造发展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区)”和“校企合作示范典型”创建活动。市政府每年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宣传月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和网络平台,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发展情况、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促进形成“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015年7月31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负责单位”中排名第一位的为牵头负责单位)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

制定出台《六安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扶贫办等

2015年7月底前出台

2

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切实落实好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整合市、县(区)内要素资源,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功能和服务能力。

市、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3

出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结构调整指导意见。规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名称。统一学费标准、编制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政策。完善中职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平台,全面实现中职和五年制高职2015年起实行网上招生。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6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4

健全完善“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招生考试办法。积极参与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系统培养体系,落实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职培养制度。推进中高职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积极参与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5

逐步提高市属高职院校招收本市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落实学籍转换与学习成果互认制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

持续实施

6

面向广大职工、新型职业农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残联、市民政局等

持续实施

二、创新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机制

7

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鼓励以资本、知识、技术、设备、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等

2016年9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8

研究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激励政策。规模以上企业要有机构和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并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岗位5%比例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9

完善促进职业院校、行业组织、企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及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国资委等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10

转变政府管理方式,推进职业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1

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证书的“双证书”制度。完善职业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认证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技能鉴定所(站)。创造职业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环境。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

持续实施

三、实施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12

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国家级示范、省级示范特色职业院校、示范特色专业、实训基地、课程体系、开放共享型实训基地和“双师型”骨干教师,做好中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到2020年全市中职学校控制在20所以内。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3

贯彻落实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和在中职学校开展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试点政策。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14

比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市高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逐年招聘职业学校教师,在2020年基本实现高中阶段教职工总数大致相当。

市编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15

落实职业院校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和企业实习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国资委、市经信委等

持续实施

16

加快培养与企业转型升级需求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面向企业职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基本消除企业职工无技能从业现象。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一批市级创新创业基地,促进校企深度合作和企业转型发展。

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等

持续实施

17

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开展公益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统筹资源,联合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扶贫致富培训基地。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促进农科教结合。

市农委、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

持续实施

18

将皖西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2个集民族工艺传承创新、文化遗产保护、高技能人才培养、产业孵化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鼓励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市文广新局(版权局、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民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持续实施

19

完善区域合作政策和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多层次、多类型合作交流。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外办、市扶贫办和有关县(区)政府

持续实施

四、落实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保障措施

20

强化市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成立六安市职业教育领导组,扩大市级政府统筹权,市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县(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主导,充分发挥县(区)政府的重要主体作用。

市人民政府及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1

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不低于50%、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新增教育经费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50%的政策。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实施

25

市县(区)政府加大对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投入,重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重点工程。贯彻落实省有关中、高职生均拨款标准和国家职业院校学生助学政策。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等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措施

26

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省有关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具体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完善财政贴息贷款等政策,健全民办职业院校融资机制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六安中心支行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相关政策的制定时间确定

27

制定《六安市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各县(区)职业教育定期专项督导。强化督导结果的运用。对全市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最后一名的县区予以通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等

2015年12月底前公布具体措施

28

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和“校企合作示范典型”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制定表彰奖励办法,市政府每年对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

2015年12月底前公布具体措施


日期:2015-07-31 有效范围: 安徽 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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