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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
2015-04-02                      苏海法〔2015〕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废止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5〕53号规定,继续有效
总则
1.本指导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2.鼓励类目录主要是指在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具有广阔市场及发展前景,对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提高海洋产业集中度、有利于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3.限制类目录主要是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不利于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4.淘汰类目录主要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海洋资源、污染海洋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5.本指导目录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是我省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投资管理的依据,也是出台海洋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进行海洋要素配置的基本导向。

第一类  鼓励类

一、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

(一)海洋生物药物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生物新药开发和生产

2.满足我国重大、多发性疾病防治需求的通用名海洋生物药物首次仿制研发和生产

3.海洋生物药物新剂型、新辅料的开发和生产

4.新型海洋生物药物制剂技术开发与应用

5.海洋生物医药原料药生产节能降耗减排技术

6.现代海洋生物技术药物,采用现代海洋生物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

7.海洋生物药物生产过程中的膜分离、超临界萃取、新型结晶、手性合成、酶促合成、生物转化、自控等技术开发与应用

(二)海洋功能性食品

8. 深海鱼油、螺旋藻等海洋功能性食品开发与生产

(三)海洋生物新材料

9.新型海洋生物医药包装材料及其技术开发和生产(可降解材料,具有避光、高阻隔性、高透过性的海洋功能性材料)

10.胶原蛋白、硫酸软骨素、甲壳素、海藻多糖等海洋生物材料生产加工

11.海藻纤维、甲壳素纤维等海洋生物质纤维生产

(四)海洋生物育种

12.海洋生物育种及种质资源保护

13.濒危稀缺药用海洋生物人工繁育技术及代用品的开发和生产

14.实验海洋生物标准化养殖及实验服务

15.耐盐碱植物培育及产业化开发

(五)其他

16.以海洋生物为原料的天然食品添加剂、天然香料新技术开发与生产

17.海藻肥加工生产

18.海洋微藻能源研究及应用

19.海洋化妆品开发与生产

二、海洋船舶修造及配套

1.符合绿色、安全、环保要求的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优化升级,符合国际新规范、新标准的船舶开发建造

2.10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天然气船(LNG)、1.5万立方米以上的液化石油气船(LPG)、万箱以上集装箱船、特种工程船舶、豪华客滚船、IMOⅡ型以上化学品船、豪华邮轮、气体动力及混合燃料船、5000车位及以上汽车运输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

3.大型远洋捕捞加工渔船、新型高性能远洋渔船和玻璃钢渔船、1万立方米以上耙吸式挖泥船、超大型疏浚船、火车渡轮、科学考察船、破冰船、海洋调查船、海洋监管船等特种船舶及其专用设备

4.小水线面双体船、水翼船、地效应船、气垫船、穿浪船等高性能船舶

5.豪华游艇、公务艇、商务艇开发制造及配套产业

6.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双燃料发动机、LNG船用纯气体发动机、大型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焚烧炉、污水处理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吊舱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

7.船舶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化、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

8.新一代综合船桥系统、符合IMO规范的船用导航雷达装置、新型船用陀螺罗经等通讯导航和自动化系统

9.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的修理与改装

三、海洋装备制造及配套

(一)海洋油气生产储存设备

1.自升式海洋平台、半潜式海洋平台、立柱式平台(SPAR)、张力腿式平台(TLP)产品、钻井船产品

2.液化天然气浮式生产储卸装置(LNG-FPSO)、浮式生产储卸装置(FPSO)、深水半潜式生产平台(FPS)、液化天然气存储及再气化装置(LNG-FSRU)、浮式液化石油气生产储卸装置(LPG-FPSO)、浮式钻井生产储卸装置(FDPSO)

(二)海洋工程作业船及辅助船

3. 万马力水级深水三用工作船、1500米及以上水深大型起重铺管船、1500米及以上水深工程勘察船、高性能物探船、5万吨及以上半潜运输船、海上风车安装船等海洋工程作业船和辅助船

(三)海洋工程配套装置及设备

4.动力定位系统、轴舵系统、深海锚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水下生产系统、水下立管、海洋平台吊机、海洋钻机模块、泄露油处理装置、海洋钻井顶部驱动系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5.海洋钻机、特种钻井工艺用钻机等钻机成套设备

6.海上石油钻井、测井密封件(适用压力≥105兆帕)

7.直径1200毫米及以上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配套压缩机、燃气轮机、阀门等关键设备;单线260万吨/年及以上天然气液化配套的压缩机及驱动机械、低温设备等;大型输油管线配套的3000立方米/小时及以上的输油泵等关键设备

8.深海水下应急作业装备及系统,单人常压潜水装具(ADS)

(四)大型海上浮式保障基地

(五)深海运载、作业及观测设备

9.遥控无人潜水器(POV)(轻载、重载)

10.自治式无人潜水器(AUV)

11.深海载人潜水器(HOV)

12.深海滑翔机

13.遥控自主复合式水下机器人(ARV)

14.深海拖曳探测系统

15.海底观测网系统

16.深海采矿系统

(六)特种海洋资源开发装备

17.大型海上风力发电密封件(使用寿命7年以上,工作温度-45℃-100℃)

18.2兆瓦以上海上风电用变速箱

19.3兆瓦及以上风电整机、齿轮箱、叶片、发电机、变流器、控制器、轴承、液压系统等关键部件研发制造

20.海上风电机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检测维护、运营监控等系统技术研发

21.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水温差能、海水盐差能等海洋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22.海洋新能源发电控制系统

23.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成套装备

24.海水提锂、海水提铀等海洋化学资源开发装备

25.海底多金属结核、海底富钴结壳开发装备

26.海底天然气水合物开发装备

(七)海洋仪器仪表

27.海洋气象雷达、海洋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海洋移动应急气象指挥系统、海洋气象计量检定设备、海洋气象维修维护设备、海洋气象观测仪器装备及耗材

28.海洋水文数据采集仪器及设备、海洋水文仪器计量检定设备

29.海洋地震、地质灾害观测仪器仪表

30.海洋观测、探测、检测技术系统及仪器设备,海水检测设备

31.海洋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工业自动检测仪表与传感器

四、海洋化工

1.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

2.水性木器、工业、船舶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

3.乙烯-乙烯醇树脂(EVOH)、聚偏氯乙烯等高性能阻隔树脂,聚异丁烯(PI)、聚乙烯辛烯(POE)等特种聚烯烃开发与生产

4.苯基氯硅烷、乙烯基氯硅烷等新型有机硅单体,三乙氧基硅烷等系列高效偶联剂

5.聚乳酸纤维(PLA)、聚羟基脂肪酸酯纤维(PHA)、动植物蛋白纤维等生物质纤维

五、海洋能源

1.低成本藻类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与开发应用

2.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水温差能、海水盐差能等海洋能利用技术与开发应用

3.海上风能发电

4.沿海滩涂光伏发电

六、海洋油气和矿产

1.海洋石油和天然气、海底煤矿和金矿等资源的勘探与开发

七、海洋工程建筑

1.海堤建设

2.出海口整治工程

3.滩涂围垦开发工程

4.海洋水文测报基础设施建设

5.海洋渔业水利设施建设(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

6.沿海城镇海水供水管网及海水净水厂工程

7.离岸排放工程

八、海洋渔业

(一)海水养殖

1.海上养殖

2.滩涂养殖

3.陆基养殖

4.其他海水养殖

5.海水养殖基础设施建设

6.海水养殖技术研发与应用

7.海洋牧场建设

(二)海洋渔业捕捞

8.远洋渔业捕捞

9.远洋渔业基地建设

10.捕捞渔业装备的升级换代

(三)海洋渔业服务

11.海洋水产种业及服务

12.海洋渔业产业化发展服务

13.海水养殖质量安全监管、病害防治与疾病预防控制等服务

14.海洋水产增殖服务

15.其他海洋渔业服务

(四)水产品精深加工

16.海洋水产品冷冻加工、海洋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等海洋食品冷冻及干制加工

17.海洋水产品罐头制造、海洋方便食品加工等海洋即食食品加工

18.海洋调味品加工

19.海洋渔业产品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

20.智能化海产品加工装备开发

21.其他海洋水产品加工

(五)其他

22.渔政渔港工程

23.野生海洋水生动植物培植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24海洋渔业产品储运

25.水产品超低温保鲜储存船用设备研制和应用                                             

26.远洋渔业生物探鱼雷达和捕捞技术开发与应用

九、海洋运输物流

(一)海洋旅客运输

1.海上高速客运

2.海上滚装多式联运

(二)海洋货物运输

3.国际邮轮运输及邮轮母港建设

4.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设施建设

5.集装箱多式联运系统建设

6.实现港口与铁路等多式联运运输物流节点设施建设与经营

(三)海洋港口建设

7.深水泊位建设

8.沿海深水航道、防波堤、锚地及集疏运等工程建设,港池、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

9.沿海陆岛交通码头建设

10.大型港口装卸自动化工程

11.老港区技术改造工程

12.港口危险化学品、油品应急设施建设及设备制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卫生除害处理场所建设

13.港口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工程

14.沿海港口现代筑港技术研究

(四)临港物流

15.保税港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建设

16.沿海港口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建设

17.海洋及临港第三方物流服务设施建设

18.临港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9.海产品冷链物流及配送设施建设

20.海产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

(五)其他

21.海运行业信息系统建设

22.海运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应用

23.海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建设

十、海洋旅游和海洋文化

1.旅游岸线及海上、腹地旅游资源的综合开发

2.滨海、腹地及海岛旅游度假产业

3.海上旅游交通及配套港口、码头建设

4.邮轮、游艇、低空飞行、滨海度假酒店集群等高端旅游产品与配套设施的开发

5.沿海渔港风情旅游小镇建设

6.沿海湿地生态旅游区建设

7.沿海乡村旅游休闲度假集聚区建设

8. 海洋文化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及营销

9.沿海观光休闲渔业与渔业文化旅游资源开发

10.海洋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及数字出版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开发与服务

十一、涉海科技服务和金融服务

1.海洋气象、海洋灾备服务

2.数字(信息)海洋技术开发与应用、海洋产业电子商务

3.海洋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服务

4.海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评估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和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5.滩涂围垦开发技术研究及应用

6.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

7.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已建和在建船舶抵押贷款、船舶融资租赁、渔业互助保险

十二、海洋环境保护

1.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地、保护区建设

2.珍稀濒危野生海洋水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3.海产品养殖环境保护

4.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

5.海洋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

6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态示范工程

7.沿海防护堤、挡潮涵闸、泄洪通道及防护林工程

8.海洋环境监测体系工程

9.盐土改良和综合利用

十三、公共安全和应急产品

1.地震、海啸灾害监测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2.海堤安全自动监测报警技术开发与应用

3.海上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用品开发与应用

4.港口漂浮物应急打捞清理装备制造

5.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

第二类  限制类

一、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

1.新建及改扩建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养殖的濒危海洋动植物的产品生产

二、海洋船舶修造及配套

1.出口船舶分段建造

三、海洋化工

1. 新建纯碱、烧碱、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

2. 新建三氯化磷、氯酸钠、氢氧化钡、氯化钡、氯化胆碱生产装置

3. 新建初始规模小于20万吨/年、单套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甲基氯硅烷单体生产装置,10万吨/年以下(有机硅配套除外)和10万吨/年及以上、无副产四氯化碳配套处置设施的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全氟辛基磺酰化合物(PFOS)和全氟辛酸(PFOA),六氟化硫(SF6)(高纯级除外)生产装置

4. 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5. 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四、海洋渔业

1.以野外资源为原料的珍贵濒危野生海洋生物加工

2.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开荒性渔业开发

3.近海捕捞

第三类  淘汰类

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一)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

1.使用氯氟烃(CFCs)作为雾气剂、推进剂、抛射剂或分散剂的海洋生物医药用品生产工艺(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2.被有关部门列入淘汰类的其他制药工艺

(二)海洋船舶修造及配套

1.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

2.船长大于80米的船舶整体建造工艺

(三)海洋装备制造及配套

3.单套10万吨/年以下的真空制盐装置、30万吨/年以下的北方海盐生产设施

4.利用矿盐卤水且采用平锅、滩晒制盐的生产工艺与装置

(三)海洋化工

1.氯醇法环氧丙烷和皂化法环氧氯丙烷生产装置

2.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应于2015年底前淘汰)

3.单线产能3000吨/年以下普通级氢氧化钡、氯化钡生产装置,产能1万吨/年以下氯酸钠生产装置,高汞催化剂(氯化汞含量6.5%以上)和使用高汞催化剂的乙炔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应于2015年底前淘汰)

4.用火直接加热的涂料用树脂、四氯化碳溶剂法制取氯化橡胶生产工艺,盐酸酸解法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

5. 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用于清洗的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主产四氯化碳(CTC)、以四氯化碳(CTC)为加工助剂的所有产品、以PFOA为加工助剂的含氟聚合物、含滴滴涕的涂料、采用滴滴涕为原料非封闭生产三氯杀螨醇生产装置(根据国家履行国际公约总体计划要求进行淘汰)

6.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7.四氯化碳(CTC)为清洗剂的生产工艺

8.以三氟三氯乙烷(CFC-113)和甲基氯仿(TCA)为清洗剂和溶剂的生产工艺

9.被有关部门列入淘汰类的其他化工生产装置和生产工艺

二、落后产品

(一)海洋船舶修造及配套

1.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

2.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

3.单壳油船

4.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

(二)海洋化工

1.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墙、焦油型聚氨酯防水、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外墙涂料

2.含双对氯苯基三氯乙烷、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全氟辛烷磺酸等有害物质的涂料

3.含苯类、苯酚、苯甲醛和二(三)氯甲烷的脱漆剂,立德粉,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焦油型),多氯联苯(变压器油)

4.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5.输液用聚氯乙烯(PVC)软袋(不包括腹膜透析液、冲洗液用)

6.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211灭火剂)、三氟一溴甲烷灭火剂(简称1301灭火剂)(原料及必要用途除外)

7.被有关部门列入淘汰类的其他化工产品

附则
1.本指导目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今后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指导目录》,并予公布。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