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嘉政办发〔2011〕140号文件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政发〔2024〕23号)规定,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