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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决定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决定废止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台政办发〔202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的通知》(台政办发〔2018〕58号)、《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18版部分内容的通知》(台政办发〔2020〕25号)等2件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2025版》由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另行印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4-12-31 有效范围: 浙江 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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