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税谱®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2017年11月28日》规定,继续有效。
各企业:
为加强监管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的法律审核论证,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及我委有关规范性文件,我委制定了《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若干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委联系。
附件:关于规范使用法律意见书的规定.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6月28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官网
日期:2013-06-28
有效范围: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