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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政规〔2023〕6号

税谱®提示: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3 年3 月24 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由市城管委负责解释。
税谱®提示:根据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市政规〔2023〕12号规定, 决定修改。修改工作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桂林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23-03-24 有效范围: 广西 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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