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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12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成发改价格〔2024〕254号

税谱®提示:根据《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行有效、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 2025年1月10日规定, 现行有效。

相关区(市)县发改局,有关燃气经营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19〕335号)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12日。

特此通知。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https://cddrc.chengdu.gov.cn/gkml/xzgfxwj/1640275998362656768.shtml


来源: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4-08-21 有效范围: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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