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车型分为小型车、中大型车和超大型车。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30座以下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3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五、收费标准
(一)公共停车场收费
类 别 |
车 型 |
收费标准 |
备注 |
||
公共停车场 |
中心 区域 |
室内 |
小型车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8元/辆。 |
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免费,停车30分钟以上的,扣减30分钟后按规定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
中大型车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2元/辆。 |
||||
室外 |
小型车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5元/辆。 |
|||
中大型车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辆。 |
||||
非中心区域 |
室内 室外 |
小型车 |
6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6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0元/辆。 |
||
中大型车 |
6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6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5元/辆。 |
||||
超大型车 |
6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6小时加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辆。 |
(二)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
区 域 |
车 型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白天时段 7:00-21:00 |
夜间时段21:00-7:00 |
|||
一类 |
小型车
|
首个计费时段每小时4元/辆,此后2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5元/辆。 |
5元/次
|
停车位停放时间在15分钟(含)以内免费,停车15分钟以上的,扣减15分钟后按规定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跨时段停车,夜间计费时段采用白天计费标准计算的停车费低于夜间停车标准的,按白天标准执行。 |
二类 |
首个计费时段每小时4元/辆,此后1.5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辆。 |
|||
三类 |
首个计费时段每小时3元/辆,此后1元/小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5元/辆。 |
(三)混合类停车场收费。同一停车场存在不同价格管理类型的停车位,且具体收费标准存在差异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进行区域划分,不同的区域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收费,划分不清或无法划分的,停车场按照收费标准最低的类型收费。
六、收费时段
城市道路停车位停车收费时段为白天7:00-21:00,夜间21:00-7:00。白天时段按停放时间收,夜间时段按停放次数收。
七、优惠政策
(一)停放免费时间。公共停车场停放时间在30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30分钟以上的,扣减30分钟后按规定计费;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时间在15分钟(含)以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停车15分钟以上的,扣减15分钟后按规定计费。
(二)特种公务车辆停放免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卫生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医疗废弃物转运车、殡葬车和环卫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八、相关要求
(一)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原则实行最高限价,经营者可按政府定价标准下浮执行。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因建设成本较大,收费标准可按政府定价标准上浮15%范围内执行。
(二)政府行政中心、政务大厅、公办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的配套停车场,原则上应在办公时间内对外来办事、就医车辆提供免费停放服务。因周边停车资源紧张,社会车辆严重挤占本停车场停车位,确需收费调节停车位资源的,区级(含)以下收费单位应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区级以上收费单位应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收费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在扣除其本单位车辆停放服务成本后从低制定收费标准。
(三)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要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因机动车停车场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车辆丢失、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人员要佩戴与收费主体相符的服务牌证,对未佩戴服务牌证、未按规定标准收费、不使用合法票据的,停放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可以拒付停车费。
(四)停车服务企业要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才能按本通知规定收费,要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要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收费主体、定价主体、计费方式、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按照规定的统一样式印制(见附件2)。
(五)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社会公共场所、经营场所在满足自身停车需求的情况下将自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六)鼓励停车服务企业建设智慧化停车设施,采用互联网云服务技术,开展停车数据统一采集、统一调度管理,加强停车诱导和收费管理的便利化智能化建设,引导机动车有序停放。
(七)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鼓励停车场经营者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便利和优惠。
(八)各相关单位要积极拓展“信用停车”应用场景,依托“信用中国(贵州遵义)”网站开展停车守信激励,释放更多信用红利,营造全市“知信、守信、用信”的社会氛围。
九、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原《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定)>的通知》(遵市发改价费〔2022〕1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划分区域
2.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样式)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
遵义市中心城区道路划分区域
区域名称 |
辖区 |
路段名称 |
一类区 |
红花岗区 |
北京路061基地段,北京路深航酒店段,北京路大都会段,环城路维多利亚酒店段,环城路沃尔玛段,环城路河北井段,环城路雷台山段,环城路顺达百货段,环城路交警大队段,环城路平安吉祥小区段,环城路农资市场段,环城路翠提丽苑段,环城路铭城方州段,白杨坡路白杨长坡段,白杨坡路白杨短坡段,怡和路怡和路段,沿江路三中段,沿江路税务局段,沿江路山水鸣苑段,大兴路大兴路段,蔺家坡路白马段,蔺家坡路C馆停车场入口段、外婆家传菜段,蔺家坡路何天下超市段,蔺家坡路桃林巷段、鱼市段,丝钢路智慧名城段,海风路南城早点段,海风路欢唱段,海风路菜市段,海风路柴火鸡段、游泳池段、电厂段,合众路大明王朝段、食为先段、石龙渔村段、阿波罗段,延安路下段,延安路上段,延安路骨科医院段,延安路机店街段,延安路珍珠路段,中华北路金银新村段,白沙路香榭华府段,东欣大道应高段,东欣大道彩虹城沿河段,东欣大道幸福花园段,蟠桃路特警队段、左岸香郡段,剑江路财富酒店段,剑江路国土局段,剑江路区法院段、花鸟市场段,剑江路花鸟市场段,行建路106地质队段,彩虹路档案馆段,富华路悦鑫酒店段,共青大道吾悦广场段,嵩山路。 |
汇川区 |
北海路,汇川区成都路,汇川区福州西路,汇川区澳门路(金澳门),广州路兴海巷,汇川区贵阳路,汇川区杭州路,汇川区香宁巷,(宁波路中段)富宁巷,广州西路两侧。 |
|
播州区
|
柳堰路,苟江路,同心东路,贸易南街,贸易北街,紫荆南路,大润发。 |
|
新蒲新区 |
娄山路(林达阳光城段G),校园二号路(平安大道至坡脚段G) |
|
二类区 |
红花岗区 |
东联络线动物园段、长征办段、万和家园段,东联络线下坪丰段,东联络线河上坡段,东联络线建材市场段、颜村,东联络线南关办事处段,内环路内沙路段,内环路消防队段、苟家井段、喜洋洋超市段,内环路旧货市场段,内环路刘家湾段、桃源路段,花岗路忠庄派出所段,园区一路马坎段、惠民小区段、绍兴路段,五星路锦城花苑,银河路南城体育馆段,蟠桃西路橄榄郡段,南岭路水果市场段,洛滨东路区政府二小区段,忠二路未来之家段,嵩山路清华中学段、司法局段,嵩山路国际公馆段,忠一路居然之家段,新湘路金华村段,圣城华府,官井。 |
二类区 |
汇川区 |
汇川大道,南宁路,珠江路,金沙江路,昆明路段,汇川区温泉城门口,汇川区社保局门前,汇川区沈阳北路(残联门口),汇川区东联络线,恒大城2期内部路(滨河路),汇川区建国路,(复兴大道)梦想城,南宁路(中段),千工堰棚户区路边,汇川区新舟路,汇川区政务中心,汇川区汕头路,(汇川区法院门口)滨河路,扬州路。 |
播州区 |
乌江东路,紫薇大道,南峰路,白龙路,南园路,曹家街,宝丰路,苟江东路,东大街,团结路,秀水路,共青二路,金桂大道,园区二路,龙坑一路,龙坑五路,龙兴街,桐梓湾路,红军街,龙马路,五十四中,西小区,紫荆北路,紫郡苑路,庆丰路,人民法院,交通小区,文昌路,万寿北街,民族路,亚美斯,花园路,紫薇大道(路名东大街末端),蓝水湾,美域中央,东大街延长路段。 |
|
新蒲新区 |
黔北老街段DW,长征大道(下叉路段DW),二号还房支路G,红旗路G,甲秀路G,横二路(妇幼保健院路段),前进路D,滨湖路东段D,清水路G,四十二中支路D,金科支路G,新中路DW,纵五路D,娄山路(CBD段),四中门口P,播州大道DW,幸福城A区支路DW,支三路D,建设路D,平安大道(文化小学段G),双山路G,十五中联络线。 |
|
三类区 |
一、二类以外的区域。 |
备注: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施划或者撤除。
附件2
样式1
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政府定价)
停车场名称 |
|
||||||
收费主体 |
|
||||||
定价单位 |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 |
||||||
收费依据 |
遵市发改价费〔2023〕23号 |
||||||
类别 |
车型 |
白天时段 7:00-21:00 |
夜间时段21:00-7:00 |
备注 |
|||
城市道路停车位X类 |
小型车 |
X元/首小时 |
5元/次 |
跨时段停车结合白天和夜间标准从低计收。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X元/辆。 |
|||
此后X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
|||||||
免费 政策 |
1.停车15分钟(含)以内免费,此后为计费时段。2.执行任务的特种公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
||||||
价格举 报电话 |
12315 |
内部监督电话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 |
样式2
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停车场名称 |
|
|||||||
收费主体 |
|
|||||||
定价单位 |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 |
|||||||
收费依据 |
遵市发改价费〔2023〕23号 |
|||||||
|
||||||||
类别 |
车型 |
初始标准 |
计费办法 |
|||||
公共停车场 |
中心区域 (室内) |
小型车 |
5元/辆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8元/辆。 |
||||
中大型车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2元/辆。 |
|||||||
免费 政策 |
1.停车30分钟(含)以内免费,此后为计费时段。2.执行任务的特种公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
|||||||
价格举报电话 |
12315 |
内部监督电话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 |
样式3
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停车场名称 |
|
||||||
收费主体 |
|
||||||
定价单位 |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 |
||||||
收费依据 |
遵市发改价费〔2023〕23号 |
||||||
|
|||||||
类别 |
车型 |
初始标准 |
计费办法 |
||||
公共停车场 |
中心区域 (室外) |
小型车 |
5元/辆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15元/辆。 |
|||
中大型车 |
2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2小时加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24小时内不超过20元/辆。 |
||||||
免费 政策 |
1.停车30分钟(含)以内免费,此后为计费时段。2.执行任务的特种公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
||||||
价格举报电话 |
12315 |
内部监督电话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 |
样式4
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停车场名称 |
|
|||||
收费主体 |
|
|||||
定价单位 |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 |
|||||
收费依据 |
遵市发改价费〔2023〕23号 |
|||||
|
||||||
类别 |
初始标准 |
计费办法 |
||||
公共停 车场 |
非中心区域 (室内、外) |
5元/辆 |
6小时以内5元/辆,超过6小时加1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车24小时内小型车最高为10元/辆、中大型车最高为15元/辆、超大型车最高为20元/辆。 |
|||
免费 政策 |
1.停车30分钟(含)以内免费,此后为计费时段。2.执行任务的特种公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
|||||
价格举报电话 |
12315 |
内部监督电话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 |
样式5
遵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市场调节价)
停车场名称 |
|
|||||
收费主体 |
|
|||||
价格形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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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型 |
初始标准 |
计费办法 |
免费停放时段 |
|||
小型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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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型车 |
|
|||||
大型车 |
|
|||||
免费政策 |
|
|||||
价格举报电话 |
12315 |
内部监督电话 |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 |
说明: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位)公示牌为蓝底白字;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位)公示牌为绿底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