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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建管〔2014〕105号

税谱®提示: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5-01-06规定,现行有效。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办质〔2013〕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安委〔2014〕17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方案确定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考评和企业考评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2月12日
来源:广西壮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