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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衢发改发〔2022〕61号文件的通知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衢发改发〔2022〕61号文件的通知
衢发改发〔2023〕13号
税谱®提示:根据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衢发改发〔2024〕3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有关单位: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粮食流通企业“主力军”推进储粮新格局扶持工作的通知》(衢发改发〔2022〕61号)相关工作任务已完成,文件适用期已过。经研究,决定对衢发改发〔2022〕61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来源: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日期:2023-04-12 有效范围: 浙江 衢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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