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台州电业局关于违法用地不得供用电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台州电业局关于违法用地不得供用电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台土资〔2011〕77号

税谱®提示:根据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台自然资规发〔2024〕106号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分)局、供电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直属供电局:

现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台州电业局关于违法用地不得供用电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台州电业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

文件正文见附件







来源:台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日期:2011-07-04 有效范围: 浙江 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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