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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六政〔2019〕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发〔2018〕1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8〕76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利用外资工作,进一步优化吸引外商投资的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全面落实放宽市场准入。根据国家部署,切实放宽外资市场准入,落实金融业、服务业、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对外开放举措。结合我市实际,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加强项目谋划,加大招商力度,力争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所列单位为前述内容的责任单位,下同)积极引进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保险等各类外资金融机构,鼓励外资进入旅游、体育、医疗、养老等产业。(市金融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城,各县区、各部门不得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准入进行限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合作。坚持节俭务实高效原则,精心谋划开展针对外商和外企的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继续深化与港澳台等我市主要外资来源地的经贸合作,广泛开展与德国、芬兰、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友好城市或友好合作关系城市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巩固和扩大招商区域。(市商务局、市投创中心、市政府外事办)对因公临时出国(境)招商公务团组重点保障,在出访计划、出访经费、出访手续等方面优先给子支持。经外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开发区的招商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不受批次限量管理。(市政府外事办、市财政局)

3.强化展会招商作用。借助国家和省级重大展会平台,拓宽招商渠道,开展投资促进活动,重点组织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和中国国际徽商大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治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东盟博览会等,积极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市商务局、市投创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努力打造国际羽绒博览会(六安)等高层次国际合作平台,不断提升展会水平,发挥展会品牌效应。(市商务局)

4.提升开发区利用外资水平。加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培育力度,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引进高技术、高附加值外资企业,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枃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等服务,支持开发区引进境外创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等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充分利用各类绿色环保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支持外资参与国家级开发区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为国家级开发区引进先进节能环保技术、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

5.推动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积极探索对外经济合作新模式、新路径,构筑对外开放合作平台。省级以上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坚持国际特色、全球定位,吸引国际高端产业以及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打造具有核心竟争优势的国际合作产业园各县区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境外并购项目回归发展,建设境外并购回归产业园,鼓励外商或外资企业参与区中园、一区多园等建设经营。(各县区政府<管委>)

6.保障外资项目用地。市自然资源局在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应将鼓励类外资项目优先纳入年度供应计划,保障用地需求。对总投资5000万美元和世界500强的外资项目所需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保障。对国家级开发区主导产业引进外资、促进转型升级等用地予以倾斜支持,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完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省级预留指标,并给子优先保

障。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市自然资源局)

7.实施财政资金支持。2019年一2021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外资专项工作激励,重点支持各地引进以下外资项目: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新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非独立法人的外资独立研发部门或分支机构;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美元、年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3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下同)、超过1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两年累计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超过1500万美元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制造业项目等。外商投资企业同等享受“三重一创”、科技创新、技工大市、外贸促进、招商引资等政策扶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投创中心)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级政府产业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对总投资5000美元以上的大项目和总投资15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外资项目优先给子支持。鼓励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在我市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在市本级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按照《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市本级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的意见》 ( 六政办〔2017〕40号给予奖补,(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产投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外资新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贷款贴息。拓宽银行机构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企业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和股权市场融资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意见》 ( 六政〔2016〕63号)给子奖补、(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银保监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9.鼓励外商合资共建。对外商与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等公共服务项目,可采用划拔方式供应土地。鼓励境外投资者参与我市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所有制企业改革重组,以并购方式在我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区政府<管委>)

10.降低外资企业经营成本。积极推进以“长期租货、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外资工业项目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工业用地的,可凭与自然资源部门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由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租赁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转租和抵押。在符合规划条件前提下,制造业企业依法按程序进行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扩建生产、仓储场所,提升集约化水平,不再增收地价款。(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11.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市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按照省政府依法赋予国家级开发区的管理权限,依赋权清单科学高效行使管理权,提升国家级开发区优化外资综合服务能力,(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开发区管委)进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实现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2.完善外资企业服务保障。依法维护外商和外国就业者在本市工作的社会保障权益,制定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确保外商和外国就业者在本市工作依法享有医疗、子女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范用工行为,通过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灵活用工需求优化特殊工时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岗位及时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3.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较多的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恶意抢注和商业标识混淆不正当竟争,网络版侵权、专利侵权等知识产权问题的惩治力度,强化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加强与外资商标管理重点企业的联系,建立完善联手打假和定期沟通机制等。强化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在发现、防范和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级承诺,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议定,各级政府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技术转让。(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14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广泛听取境外投资者诉求,帮助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不公平待遇等问题。(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保障境外投资者依法取得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依法自由汇出。(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市外汇局)各地、各部门在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给予内外资企业公平待遇,各县区、各部门不得限制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跨区城经营、搬迁、注销等行为。(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投创中心、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15.加强外资工作督查考核。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定期督促各地、各部门严格兑现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加大对各地、各部门利用外资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按月通报各县区利用外资进度情况,严格按照《六安市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对各县区政府(管委)进行年度考核,逐步提高利用外资工作在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比重。(市政府督查办、市人社局、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工作,切实用好评价结果,倒逼省级以上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促进经济商质量发展。(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利用外资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

附件:具体任务分解表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限

1

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加强项目谋划,力争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2

加强对外经济交流合作。

市商务局

市投创中心

市政府外事办

各县区政府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3

组织承办国际羽绒博览会(六安)。

市商务局

市委宣传部、市投创中心、市文旅局、市机关事务处、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4

保障外资项目用地。

市自然资源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5

兑现外资激励资金。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2019年—2021年

6

外资企业设立实现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7

建立市县两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市商务局

各县区政府 <管委>

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8

加大对利用外资工作的考核和督查。

市政府督查办

市人社局

市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9年2月并持续推进

【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解读
 
为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利用外资的文件精神,市商务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现解将意见草案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当前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突发性风险增大,“逆全球化”思潮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贸易摩擦将长期存在。欧美等主要资本输出国在限制资金外流的同时,还强化吸引资本回流。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纷纷出台新的鼓励政策,利用外资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各种生产成本的快速上升,对外资吸引力相对减弱。近年来我市利用外资压力不断增大,利用外资增速趋缓,新增合同外资持续下滑。2017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打造对外商更具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利用外商投资稳定增长,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利用外资工作意见。

    二、政策依据

起草《意见》的主要政策依据如下: 1、《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发〔2018〕19号);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8〕76号);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 皖政〔2017〕70号);4、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国际合作产业园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5、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加强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工作的通知》;6、《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 六政【2017】38号;7、《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8〕186号);8、《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级经开区申报、培育和考评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省政府要求各市政府落实的17项工作,从四个方面提出18条意见。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利用外资工作实效。一是拓展利用外资领域;二是加强外资招商推介;三是强化会展招商作用;四是建立招商容错机制。2、推动开发区整合提升,打造高水平载体平台。一是加快国家级开发区培育;二是加强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推动国际合作产业园创建;四是保障外资项目用地;五是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外商投资活力。一是实施财政资金奖励;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鼓励外商合资共建;四是降低外资企业经营成本。4、强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投资保护水平。一是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二是完善外资企业服务保障;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四是保障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五是加强外资工作督查考核。

其中结合我市利用外资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了6个方面的新内容。

在拓展利用外资领域方面。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重点围绕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力争实现利用外资新突破。同时鼓励外资进入金融、旅游、体育、医疗、养老等产业。
在加强外资招商推介方面。一是组织开展一系列针对外商和外企的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继续深化与港澳台等我市主要外资来源地的经贸合作,广泛开展与德国、芬兰、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友好城市或友好合作关系城市的经济文化交流,不断巩固和扩大招商区域。二是努力打造国际羽绒博览会(六安)、2019年国际羽毛局年会等高层次国际合作平台,不断提升展会水平,发挥展会品牌效应。
在调动吸引外资积极性方面。一是建立招商容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工作失误或过失的,应坚持宽严相济原则,给予容错免责。二是加强外资工作督查考核。由市开放型经济领导组定期检查督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严格兑现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在招商引资等活动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同时加大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利用外资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由市开放型经济领导组对年度考核结果列全市前三名的县区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利用外资工作成绩突出的市直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在打造高水平载体平台方面。一是加快国家级开发区培育。各部门协调配合,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进行倾斜,尽早实现进入培育期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二是推动国际合作产业园创建。省级以上开发区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坚持国际特色、全球定位,吸引国际高端产业以及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打造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国际合作产业园。三是支持开发区改革创新。支持开发区不断完善“小政府、大社会”的管委会体制,充分发挥开发区的“准特区”作用。
在激发外商投资活力方面。一是实施财政资金奖励。2018年—2020年,在落实《六安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若干规定》(试行)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对重大的外资项目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额的1%再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二是降低外资企业经营成本。鼓励利用外资工业用地以“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外商投资企业租赁工业用地的,可凭与土地资源部门签定的土地租赁合同,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租赁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转租和抵押。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制造业企业依法按程序进行厂房加层、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及扩建生产、仓储场所,提升集约化水平,不再增收地价。
在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方面。建立市、县两级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享有准入后国民待遇的保障力度。

日期:2019-02-28 有效范围: 安徽 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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