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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阜政办〔2018〕5号

税谱®提示:根据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阜政办秘〔2020〕11号规定,继续保留

税谱®提示:根据 阜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 2020-12-28)规定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 国办发〔2016〕85号)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7〕47号精神,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力度,通过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服务供给,不断释放潜在消费需求。

(一)提质升级旅游消费

1.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全域旅游为方向,以“五个一批”建设工程为抓手,谋划一批旅游重大项目,推进核心景区和骨干景区培育工程。扎实推进颍州西湖和八里河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和开发,引进一批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建设一批旅游精品景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旅游线路,开发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旅游商品,培育一批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特色旅游小镇、优秀旅游乡镇、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科普研学基地等创建活动。实施“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互联网+旅游特色产品开发”行动,强化旅游商品的创意设计与产品研发,引导旅游企业注册商标,培育旅游行业自主商标品牌,大力开展旅游商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活动。深度挖掘本市地方文化内涵,培育地方特色的旅游品牌和传统工艺美术精品。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和营销力度,积极参加旅游商品设计大赛和节庆旅游商品展销活动,重视利用电商平台营销旅游商品。努力推进知名旅游商品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五进”工程。积极参与“安徽省旅游商品TOP100”评先活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

2.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全域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建设乡村旅游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农业+旅游”发展模式,创建“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建设功能完备、特色明显、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和休闲农业精品景点。制定乡村民宿服务地方标准,探索乡村酒店合作机制。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围绕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旅游休闲带,加快推进泉河经济示范区乡村旅游建设。提升乡村旅游服务品质,加强乡村旅游简易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乡村旅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食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乡村旅游环境。(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依法办理旅居挂车登记,允许具备牵引功能并安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按规定拖挂旅居车上路行驶。建设一批自驾车营地、房车营地、露营地和自驾车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阜城、颍上、太和自驾游中心城市。培育多样化的自驾游精品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积极发展游船游艇旅游。贯彻落实国家邮轮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推进邮轮游艇旅游快速发展。依托淮河、颍河、泉河流域等拥有特色旅游资源的河湖,建设游艇码头,开展游艇租赁等旅游服务,力争开通2-3条水上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5.加快发展体育旅游。以赛事观光、运动康复、健身培训、民俗体验为主题,积极发展体育观赏型、赛事参与型、康体养生型、探险刺激型、民俗体验型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培育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和精品项目,推动体育主题酒店餐饮、户外运动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广新体局)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发展。加强城乡实体书店网点建设,创新实体书店经营发展模式,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支持实体书店融入公共图书馆、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建成集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7.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巩固提升传统文化消费,培育拓展新型文化消费。推动文化领域大数据发展,建设文化电子票务、智慧书城、网络游戏、新媒体等新型平台。扩大数字家庭、在线教育等信息消费。引导社会力量利用老厂房、老社区、老校区、老建筑等,建设文化特色街区、特色文化小镇等文化消费聚集区。鼓励新华书店、邮政等知名发行企业大力拓展经营网点,支持大型商贸、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开展出版物经营业务。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推动市级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实施文化脱贫攻坚“七个一”工程、基层公共文化“四扶一加强”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加强文化创意设计。支持文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合作,注入创意和科技元素,挖掘体现中华文明独特魅力典型文物的内涵,推动文物素材再造和相关设计服务产业化、品牌化。鼓励通过网络众筹、众包等方式,利用图书馆、博物馆等馆藏资源,开发兼具艺术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的文化创意系列产品。引导动漫和游戏企业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原创动漫、游戏、影视及衍生产品。积极培育以文物为内容、旅游为载体的融合发展模式。建立完善管理信息共享系统,加强文化产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推进文化产业企业信息内联应用和部门共享,促进文化产业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

9.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出台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提升文化娱乐行业的层次和水平。出台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支持文化娱乐行业开展游戏游艺竞技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三)积极发展体育消费

10.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定实施水上运动、航空运动等专项运动产业规划。打造健身气功、传统弓箭、半程马拉松、自行车等品牌赛事,培育体育用品自造、体育场馆运营服务和自创赛事品牌。加大体育产业扶持力度,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企业加强研发设计和新产品开发,发展特色产品。丰富重大节假日期间体育赛事活动,定期举办全市足球、篮球等球类联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

11.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加强健身步道、全民健身中心、青少年户外活动营地、体育生态公园和体育特色小镇建设,鼓励大型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体育场馆探索所有权、经营权分离,运用商业运营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加快体育社团组织改革,推动体育社团组织与机关脱钩,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12.完善全民健身网络。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广泛开展学生体育比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体局、市教育局)

(四)加快发展健康消费

13.扩大健康保险消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投资、参股新型健康管理机构,或与医疗、保险、护理等机构合作,提供健康体检、健康咨询、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未病管理等服务。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阜阳保监分局、市卫生计生委)

14.加快推进医养结合。积极整合资源、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建立符合市情的医养结合机制,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加强对已申报的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的指导,改革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形成一批创新成果和可持续、可复制的经验。重点建设3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9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1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探索制定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重点实施一批县级示范项目。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实施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工程。借助“全国省级中医看广东,县级中医看太和”中医药文化优势和全国医药集散基地的影响,结合桔梗、薄荷、穿心莲、苦菊、板蓝根、白芍、白术等大宗优质中药材品种资源禀赋,依托自然人文等旅游资源,以康体养生、洗浴养生、药膳养生为主题,打造一批有中医药特色的旅游景区。形成一批与中药科技农业、名贵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生态旅游结合的健康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支持有条件地区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大力开发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打造具有阜阳中医药特色的健康旅游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6.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贯彻落实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或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设立服务网点,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设有集中住养床位的,可以实行“一照多址”,经民政部门核准并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上签注后,纳入养老机构统一管理并享受相应扶持和优惠政策。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民办与公办、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境外投资者和境内投资者、外地投资者与本地投资者举办的养老服务项目和养老机构,在政府投资和项目安排上,一律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研究制定社会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养老机构提升档次和服务质量。积极开发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休闲养生食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中医养生保健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支持智能穿戴、智慧医疗、健康检测、物联网等数字化健康养老服务产品研发。开展社区居家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每年在全市选择一定数量的家庭进行智能物联网应用居家养老试点,重点解决空巢、独居、高龄老年人的家庭安防问题。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政府各类养老福利机构的托管、社区服务计划、居家养老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化共建工作,以投资兴建、参股、并购、租赁、托管等方式兴办养老社区、护理及医养结合等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7.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将城镇中废弃的工厂厂房、商业设施、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凡通过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按规定给予政府补贴和税费减免等政策扶持。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对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的,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探索健全护理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补贴等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探索建立特困供养人员医疗(住院)护理保险制度,对特困供养人员中生活不能自理人员提供照料护理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护理保险,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满足社会需要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阜阳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消费

19.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和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积极推进教师培训中心(基地)建设,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高效率”的原则,全力推动全市教师培训机构与教研、科研、电教部门的资源整合,努力构建以师训为主要功能的现代教师培训机构,建立上挂高等学校、下联中小学的培训网络和工作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举办以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学校,大力支持公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认定1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为全市打造技工大市、培养技能人才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

以传统实物消费升级为重点,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创造消费新需求。

(一)稳定发展汽车消费

20.积极推动汽车销售管理。深化汽车流通体制改革,落实国家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拓展汽车流通销售渠道。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二)扶持壮大绿色消费

21.鼓励购买绿色净化电器,执行空气净化器、洗衣机等家用绿色净化器具能效标准,积极推进能效领跑者计划,引导消费者优先购买使用能效领跑者产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质监局)

22.推进绿色建材应用。落实《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建立和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有步骤、有计划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大力推广低辐射镀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节能门窗,推进平板玻璃和铝型材生产线升级改造,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式一体化,促进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研究并制定在绿色建筑、各类示范项目中推广绿色建材可行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开发单位和消费者采购使用绿色建材,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中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3.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按照“企业主体、市场主导、政府监管”要求,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着力构建绿色产品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采信绿色产品认证结果、鼓励绿色产品认证推广的财税、招投标、推广使用优惠政策;加大绿色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聚焦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吸引消费回流,通过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探索完善有利于发展新消费、新业态的监管方式。

(一)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24.加快铁路货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上海铁路局衔接,推动具备条件的传统铁路货场向城市物流配送中心改造,积极推进阜阳铁路物流港、颍南铁路物流中心等物流基地谋划建设工作,完善各项配套基础设施,打造多式联运、功能齐备的现代化铁路综合物流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加强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开展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化示范,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扩大冷链物流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

26.创新推动内贸流通。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便民菜店、农村物流设施等公益性较强的流通设施建设。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建立完善适应农村居民需求的流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服务业发展,扩大农村生活服务消费。重点完善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格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7.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创建,加快传统商圈提档升级,鼓励行业、企业入驻,增强集聚效应,发挥辐射功能。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方式、加强技术应用,引导大型零售业态向复合型、体验型转变,进一步优化业态配置,适当增加餐饮、娱乐、健身、休闲、文化等设施,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创建,扩大品牌商品消费。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8.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加强电商核心竞争力建设,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业态,推进全市8个县(市、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推进快递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地域特色产品和电商平台产品追溯示范活动,支持龙头企业创立可追溯特色产品品牌,鼓励电商平台创建可追溯产品专区,形成城乡产品信息畅通、线上线下有效衔接的全程追溯网络,提升重要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费安全检测监管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电商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优化电商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29.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推进质量阜阳建设,广泛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品牌升级工程,以培育“名企、名牌、名标”为抓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引领行业发展、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的阜阳日用消费品品牌。加强对重点消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阜阳检验检疫局、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30.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坚持“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发展理念,以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创建为载体,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每年评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个,到2020年,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30个。发挥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现代化检测手段的作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抽检和监督抽查力度,切实做好产品检测、产地监查和标志稽查,加强风险评估、动态监控和应急处置管理,持续提升“三品一标”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质监局)

31.推动标准化水平再提升。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先进技术标准的转化工作,引导企事业、团体等单位制定高水平标准,抢夺标准的话语权。鼓励企事业单位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推进各领域标准体系完善和实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

32.加快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穿戴设备标准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33.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在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中出现的消费及其他纠纷。加强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建立完善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完善消费领域诉讼调解对接机制、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重大消费安全事故预警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着力提升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加强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文广新体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逐项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见到实效,不断研究解决扩大消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在分工负责的同时,要注重分类指导,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开展好相关工作。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年中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督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8〕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对《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

2016年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 ( 国办发〔2016〕85号)。2017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并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7〕47号)。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精神,围绕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旅游局、市发改委等21家市直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含3个部分、10个方面、33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包括6个方面。一是提质升级旅游消费。实施旅游强市“五个一批”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全域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发展;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建设阜城、颍上、太和自驾游中心城市;积极发展游轮游艇旅游,力争开通2-3条水上旅游线路;加快发展体育旅游,发展体育观赏型、赛事参与型、康体养生型、探险刺激型、民俗体验型等体育旅游新业态。二是创新发展文化消费。推动实体书店转型发展,推动实体书店与网络融合发展,建成集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式文化场所;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建设文化电子票务、智慧书城、网络游戏、新媒体等新型平台,建设文化特色街区、特色文化小镇等文化消费聚集区,实施文化脱贫攻坚“七个一”工程、基层公共文化“四扶一加强”行动计划;加强文化创意设计,挖掘体现中华文明独特魅力典型文物的内涵,推动文物素材再造和相关设计服务产业化、品牌化,开发兼具艺术性、趣味性和实用性的文化创意系列产品;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三是积极发展体育消费。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制定实施专项运动产业规划,培育体育用品自造、体育场馆运营服务和自创赛事品牌;统筹推进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运营,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完善全民健身网络,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发展群众健身休闲项目,丰富和完善全面健身活动体系。四是加快发展健康消费。扩大健康保险消费,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投资、参股新型健康管理机构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未病管理等服务;加快推进医养结合,重点建设3个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园区)、9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1个社区医养结合示范中心;促进健康医疗旅游,实施中医药养生旅游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有中医药特色的旅游景区。五是全面提升养老消费。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在政府投资和项目安排上,一律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举办养老服务设施,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建立健全护理保险制度,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发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六是大力发展教育培训消费。努力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支持公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重点认定1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示范基地。

第二部分: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包括2个方面。一是稳定发展汽车消费。积极推动汽车销售管理,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二是扶持壮大绿色消费。鼓励购买绿色净化电器、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推进绿色建材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积极推进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研究提出纳入绿色产品认证目录清单。

第三部分: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包括2个方面。一是畅通城乡销售网络。加快铁路货运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阜阳铁路物流港、颍南铁路物流中心等物流基地谋划建设工作,打造多式联运、功能齐备的现代化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冷链物流标准和操作规范体系;创新推动内贸流通,开展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推动实体零售转型升级,优化业态配置,推进品牌消费集聚区创建;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加强电商核心竞争力建设,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业态,推进全市8个县(市、区)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推进快递进社区、进农村。二是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能够引领行业发展、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的阜阳日用消费品品牌;加强农产品安全管理,每年评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0个,到2020年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30个;推动标准化水平再提升,推进生活性服务业领域先进技术标准的转化工作,抢夺标准的话语权;加快智慧家庭综合标准化体系、虚拟/增强现实标准体系以及穿戴设备标准推广应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放心消费示范行业、示范企业、示范市场的评选活动,加强和完善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推进“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依法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日期:2018-02-13 有效范围: 安徽 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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