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8〕20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六政秘〔2021〕23号 )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 ( 皖政办〔2018〕32号
,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力建设“四最”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8年9月19日
附件
六安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职责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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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职责分工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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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立新开办企业“一窗式”服务窗口,实现“综合办理、并行受理、限时办结、统一发证”。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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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立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和集成办理。 |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 |
市发改委、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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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按照统一登记流程、统一材料规范、统一审批时限、统一解释口径、统一标准配置的要求,编制企业开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交材料规范和工作流程图。 |
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发改委、市电子政务办、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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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优化企业登记程序,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改革,积极推行企业工商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优化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
市工商质监局 |
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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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线上服务大厅、线下服务窗口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备案。 |
市公安局 |
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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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对已通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材料。首次办理申请领用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
市税务局 |
市工商质监局、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2018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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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全面建立企业和职工参保登记、险种认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一窗式、一网式、一站式”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压缩参保登记办理时间。 |
市人社局 |
市工商质监局、市税务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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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证照联办”改革,建立“涉企证照通办”机制,按照“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集中发证”的工作流程,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
市编办、市工商质监局 |
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等单位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
持续推进 |
》 ( 皖政办〔2018〕32号
),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最快进入一般性经营状态。根据要求,由市工商质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拟对全市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