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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8〕204号

税谱®提示:根据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失效和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六政秘〔2021〕23号 规定,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继续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皖政办〔2018〕3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全力建设“四最”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的重要改革举措。旨在进一步解决开办企业环节多、效率低、耗时长,“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通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不断提升全市企业开办便利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互认,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明确任务分工。按照《通知》任务分工,我市对口的牵头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详见附件)为责任落实主体。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依据《通知》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主动配合、积极协作,倒排任务时间节点,健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长效机制和制度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积极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着力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市工商质监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市编办、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市电子政务办等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县区政府(管委)要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着力推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各项重点工作。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考核,及时跟踪工作进展,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未能完成任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追责约谈,确保改革扎实落地。



2018年9月19日


附件

六安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职责分工表

序号

职责分工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节点

1

设立新开办企业“一窗式”服务窗口,实现“综合办理、并行受理、限时办结、统一发证”。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8年底

2

建立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和集成办理。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

市发改委、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8年底

3

按照统一登记流程、统一材料规范、统一审批时限、统一解释口径、统一标准配置的要求,编制企业开办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提交材料规范和工作流程图。

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发改委、市电子政务办、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8年底

4

优化企业登记程序,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改革,积极推行企业工商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优化提升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市工商质监局

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8年底

5

在线上服务大厅、线下服务窗口公布公章制作单位目录,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公章制作单位应在1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印章刻制并备案。

市公安局

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8年底

6

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对已通过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不得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相关材料。首次办理申请领用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市税务局

市工商质监局、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2018年底

7

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全面建立企业和职工参保登记、险种认定、养老保险费用缴纳“一窗式、一网式、一站式”工作服务机制,进一步压缩参保登记办理时间。

市人社局

市工商质监局、市税务局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8

深化涉企证照改革,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证照联办”改革,建立“涉企证照通办”机制,按照“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集中发证”的工作流程,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的问题。

市编办、市工商质监局

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电子政务办等单位和县区政府(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其意义何在?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讲话,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来抓。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 国办发〔2018〕32号),要求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环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8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皖政办〔2018〕32号),顺应人民群众的期盼,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使企业最快进入一般性经营状态。根据要求,由市工商质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拟对全市开展此项工作。

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结合我市实际,重点明确了我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是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就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破解企业开办环节多、效率低、耗时长、“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制定统一标准,简化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能,2018年年底前,全市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减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三、如何强化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州级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和工作要求,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加大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做好人、财、物、技术等保障,加强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际体验。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实地督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加强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我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日期:2018-09-19 有效范围: 安徽 六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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