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阜政办秘〔2018〕1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阜阳市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
皖政〔2014〕60号)《安徽省构建多层次
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
皖政办〔2018〕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
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升
养老服务人才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聚焦
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构建
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围绕提高社会
养老护理水平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以职业技能教育为主,专业教育为辅,岗位培训和普及辅导相结合的
养老护理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到“十三五”末,初步形成以家庭护理人员为基础,以各类
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为骨干,以志愿者为补充的
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全社会
养老护理知识技能水平得到显着提高,基本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
养老护理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培养一批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到“十三五”末,培养一批老年服务与管理、
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大中专学生,
养老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极大提升,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素质较高的
养老护理人员队伍。
(二)提高
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2018年-2020年,每年培训
养老护理员不少于800名。到“十三五”末,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结业上岗率达60%以上;各类居家
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护理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50%以上,培训结业证上岗率达到20%以上。
(三)推进
养老护理知识技能进家庭进社区。“十三五”期间,积极对全市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的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知识技能辅导,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等方法,使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中的护理人员掌握照护知识,基本学会照护技能。同时,以城乡社区为平台,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
养老护理知识技能普及活动。
三、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对象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
养老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获民政部门颁发《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
养老机构中,从事康复护理等
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养老机构中从事一线
养老护理工作累计满4年以上(含4年)的
养老从业人员。上述工作人员在公办
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从业的,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工作年限截至申请补贴当年的3月31日。
养老从业人员同时符合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
四、学费补偿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及补偿标准
1.申请人申请学费补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我市
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二)在供职的
养老机构中从事
养老护理岗位满3年,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
(三)持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申请人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
2. 学费补偿申请材料
申请人申请学费补偿应向所供职
养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申请表》(附件1原件2份);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③学历证书及相关学历认证(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④与所供职
养老机构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申请人属劳务派遣,则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⑤申请人银行卡(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3.学费补偿标准
(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所供职
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3000元;
(二)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
养老机构工作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学费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6000元;
已获得第(一)项学费补偿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二)项学费补偿时,按照3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五、入职奖补申请人资格、申请材料及补偿标准
1.申请人申请入职奖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与我市
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并且缴纳社会保险;
(二)在我市
养老机构中连续从事
养老护理岗位满4年以上(含满4年),目前仍在上述岗位工作;
(三)持有
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
2.申请人申请入职奖补应向所供职的
养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申请表》(附件2原件2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三)与所供职
养老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申请人属劳务派遣,则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四)
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结业证书(合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五)申请人银行卡(原件1份用于核验,复印件2份)。
3.入职奖补标准
(一)
养老护理人员在
养老护理岗位满4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3000元;
(二)
养老护理人员在
养老护理岗位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入职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12000元;
已获得第(一)项入职奖补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二)项时,按照9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六、补贴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
养老从业人员应在每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通过其目前供职的
养老机构向该机构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养老机构应在每年3月20日前,将本机构
养老服务人员提交的《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申请表》和《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申请表》(以下统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
2.审核材料。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在每年5月10日前,完成对当年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的审核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对
养老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名单应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后,于4月20日前通过
养老机构退回申请人。
3. 公示复核。公示期内,
养老机构或申请人可就评审结果向市民政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市民政局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并将复核结果通过县(市、区)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转达相关
养老机构或申请人。市民政局作出的复核结果为最终评审结果。
4.编入预算。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最终评审通过的名单,核算当年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资金,按规定和程序编入同级民政部门次年部门预算;市直
养老机构由市民政局根据最终评审通过的名单,核算当年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资金,按规定和程序编入市民政局次年部门预算。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在申请补贴次年的3月31日前,将有关补贴资金拨付至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个人账户。
5.补贴发放。各县(市、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在补贴资金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发放名单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可视情抽查申报、审核、发放资料。
6.归档装订。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归档制度,将申请审核材料和资金拨付材料按年度进行保存,完整保留申请审核表、资金拨付审核表及其所有申请附件材料并装订成册。
七、资金来源和经费保障
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县(市、区)和财政部门负责按照预算编制规定和程序将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入职奖补资金纳入同级部门预算,资金来源从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市民政局负责市直
养老机构
养老从业工作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的审核、发放、管理工作;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
养老从业人员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的审核、发放、管理工作。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做好学费补偿及入职奖补的审核及日常协调工作。政府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资金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预算编制规定和程序纳入同级部门预算。市、县(市、区)和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对市、县(市、区)和民政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市、县(市、区)和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推进全市
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
养老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与政策引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好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
养老服务事业。
(二)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扶持,建立健全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入职奖补资金制度。优化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入职奖补资金支出比重。
(三)严格履职把关。各地要进一步规范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公开资金补助对象和补助程序,防止套取冒领;县(市)区民政部门每年应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的发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履职把关,做好审核与督查工作,市级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各地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四)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弄虚作假的就业单位和毕业生,一经查实,除收回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资金外,并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养老机构不按规定为
养老从业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或协助其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该
养老机构获得社会办
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第三方机构应严格执行该办法的规定,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采购合同取消其服务资格,向社会公示,并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附件:1.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申请表
2.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补申请表
3.阜阳市
养老从业人员学费补偿和入职奖补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