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全文失效】
淮政办〔2019〕3号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3〕23号)规定,现行有效,
税谱®提示:根据《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淮政〔2024〕47号)规定,全文失效,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皖政办〔2018〕4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1380元,濉溪县11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市区16元,濉溪县14元。
2019年1月17日
政府公报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