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确检索
开始检索
过期或下架内容请联系客服(电话或微信):18300267060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自然资规〔2024〕3号


税谱®提示:根据《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5〕1号规定, 继续有效。

税谱®提示:本办法自 2024 年6 月7 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1〕4 号)同时废止。

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第7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5月7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川自然资规〔2021〕4号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四川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5〕110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印发的其他文件要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http://dnr.sc.gov.cn/scdnr/xzgfxwj/2021/12/27/8de2a3d1d9cd4ad4ac25687f9a53e0e3.shtml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日期:2024-05-07 有效范围: 四川
关系图谱(0)
单击节点 显示明细及下级图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