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甬人社发〔2022〕29号
税谱®提示:根据《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甬人社发〔2024〕16号)规定,继续有效,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
为贯彻落实《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
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2022〕14号)文件精神,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现将《宁波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水利局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
2022年12月12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