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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5年】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经信发〔2024〕3号

USHUI.NET®提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五年。原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18]3号)同时废止。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据《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对2018年印发的《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成经信发〔2018〕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3月25日


文件正文见附件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成经信发〔2018〕3号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原有管理办法《成都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成经信发〔2012〕14号)同时废止。

https://cdjx.chengdu.gov.cn/cdsjxw/c132946/2018-01/31/content_459601e8337f4f30ad21ccdba12cd5b6.shtml








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网 日期:2024-03-25 有效范围: 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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